一、博士待遇
1.所有新进博士提供校内新建住房房源一套(需个人购买,已享受过房改政策的博士无法办理房产证),新建住房交付前提供住房补贴;享受校内副教授待遇(财政工资部分),期限为3年。
2.博士安家费6万。住房补贴可选择按2500元/月发放,也可选择一次性支取15万(税前)。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6万、理科4万、文科2万的科研启动经费。博士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可按人事代理方式安置工作。
入校后纳入“青年英才工程”基础支持计划,享受以下待遇:校内绩效工资按当年科研型七级副教授校内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核算;终期考核优秀奖励2万元。
3.近三年业绩条件符合我校“青年英才工程”拔尖支持计划选拔条件(见附件)且所学专业及方向属于我校重点支持的学科的博士安家费提高到15万。住房补贴可选择按3500元/月发放,也可选择一次性支取20万(税前)。根据学科特点及需要,提供工科10万、理科6万、文科3万的科研启动经费。博士配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可按人事代理方式安置工作;博士配偶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可按劳务派遣方式安置工作。
入校后纳入“青年英才工程”拔尖支持计划,享受以下待遇:校内绩效工资按当年科研型七级副教授校内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核算;享受0.4万/月(税前)的特贴;终期考核优秀奖励10万元。
4.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住房补贴的发放方式。选择按月发放的,待新建住房交付后停发住房补贴;选择一次性支取的,购买校内住房时按同期按月发放标准结算。
二、其他说明
1.博士研究生来校工作基本服务期为8年,其中准聘期为3年,准聘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自动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的,签订续聘合同。
2. 引进人才同时符合多项条件者,待遇就高,不重复享受。
附件: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拔尖人才的选拔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能够全职在校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入选拔尖支持计划。
1.科研经历及成果
(1)在本学科领域有稳定的研究方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或有经费资助的厅级以上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研究,并取得优秀科研成果;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参与重大社会经济效益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研奖励。
(2)在本学科研究领域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A类学术论文2篇。
除以上条件外,申报人员业绩成果中如有1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按程序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入选拔尖支持计划。
2.在原985大学或中科院、中国社科院所属研究所博士后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在世界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担任助理教授或相当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