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待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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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类别  | 
 住房或购房补贴  | 
 安家费  | 
 薪酬  | 
 科研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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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科  | 
 理科  | 
 工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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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领军人才(A1)  | 
 年薪制,具体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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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领军人才(A2)  | 
 年薪制,具体面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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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带头人(B1)  | 
 120-150万元  | 
 15万元左右  | 
 年薪制 
35万元左右  | 
 25万元左右(人文社科) 
50万元左右(自然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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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带头人(B2)  | 
 100-120万元  | 
 10万元  | 
 年薪制 
25万元左右  | 
 15  | 
 18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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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科方向负责人(C)  | 
 60-80万元或85平米商品房  | 
 8万元  | 
 学校标准  | 
 12  | 
 14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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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骨干(D)  | 
 40-70万元或70平米商品房  | 
 6万元  | 
 学校标准  | 
 8  | 
 1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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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内外优秀博士(E1)  | 
 35-60万元  | 
 5万元  | 
 学校标准  | 
 6  | 
 8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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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学科的博士(E2)  | 
 25-40万元  | 
 3万元  | 
 学校标准  | 
 4  | 
 6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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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士研究生(E3)  | 
 25-35万  | 
 3万元  | 
 学校标准  | 
 1  | 
 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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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以上人才申请人才公租房,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首轮聘期的1-2年内可免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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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引进人员具体待遇试行一人一议,以双方协商为准。 
  
  
  
  
  
  
  
人才引进类别 
(一)第一类:学科领军人才(A类) 
A1类: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或与两院院士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A2类:国家“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二)第二类:学科带头人(B类) 
B1类: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浙江省“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B2类: 
1.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一般为博士研究生或为博士生导师(至少指导1届博士研究生),入选省级第一层次人才工程。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学习或工作的经历,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带领现有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3.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多项或国家级重点项目1项(外语、艺术等部分专业的人才要求主持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项以上。 
4.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被SSCI、A&HCI收录或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学术论文或国内一级出版社学术专著5篇(部),其中权威级学术期刊不少于2篇(外语、艺术等部分专业的人才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自然科学类SCI收录或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5篇,其中SCI一区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或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也可提供近五年内的5篇(部)高水平的第一作者代表作,经校外专家鉴定后认为达到学科带头人(B2类)水平者。 
(三)第三类:学科方向负责人(C类) 
1.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一般为博士研究生。国内外一流大学、重点大学、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 
    3.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外语、艺术等部分专业的人才要求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且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 
4.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被SSCI、A&HCI收录或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学术论文或国内一级出版社学术专著3篇(部),其中权威级学术期刊不少于1篇(外语、艺术等部分专业的人才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自然科学类SCI收录或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3篇,其中SCI一区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SCI二区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也可提供近五年内的3篇(部)高水平的第一作者代表作,经校外专家鉴定后认为达到学科方向负责人(C类)水平者。 
    5.如应聘者为海外学者,不能满足第3款时,第4款应聘条件应变更为: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SCI/EI /SSCI/ A&HCI收录或国内一级期刊的学术论文4篇(其中SSCI/ A&HCI收录不少于2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二区期刊论文不少于4篇。 
(四)第四类:学术骨干(D类) 
1.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和前沿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一般为博士研究生。国内外一流大学、重点大学、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 
3.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省部级重大、重点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且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 
4. 近五年内,人文社科类被SSCI、A&HCI收录或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学术论文或国内一级出版社学术专著2篇(部),其中外语、艺术等部分专业的人才在一级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自然科学类SCI收录或国内一级学术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SCI一区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SCI二区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也可提供近五年内的2篇(部)高水平的第一作者代表作,经校外专家鉴定后认为达到学术骨干(D类)水平者。 
(五)第五类 优秀博士(E类) 
E1类: 海内外优秀博士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外一流大学、重点大学、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 
3.近3年内,人文社科类CSSCI来源期刊、CSCD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或国内一级期刊发表1篇或国内一级出版社学术专著1部;自然科学类在SCI三、四区收录论文、 EI(不包括EI pagone)的期刊论文收录2篇,或发表SCI二区以上1篇。人文社科类和自然科学类也可提供近五年内的1-2篇(部)高水平的第一作者代表作,经校外专家鉴定后认为达到海内外优秀博士(E1类)水平者。 
E2类:特殊学科的优秀博士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 
2.具有博士学位,国内外一流大学、重点大学、著名科研机构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 
E3类: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能够胜任本学科核心课程的讲授任务,有稳定的研究方向,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发表过本学科高质量的科研论文,具备做教师的基本素质和科学研究的发展能力。 
有特殊业绩,经学校认可,A-E类人才均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首聘期内目标任务根据实际另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