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类别 |
对象 |
安家费 |
住房
(补贴) |
科研配套经费 |
津贴 |
服务期 |
一、
领域带头人 |
包括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相应业绩人员。 |
过渡房 |
送房140平米,或相应住房补贴 |
人文社科类100-200万,其他学科300-500万 |
每年30万以上(具体面议)。同时享受工资、保险、福利,以及校科研工作量奖励政策。 |
8年 |
二、
领域方向
负责人、
学科带头人 |
主要指人社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千人计划”入选者、省特聘教授及相应业绩人员。 |
过渡房 |
送房120平米,或相应住房补贴 |
人文社科类50-100万,其他学科100-300万 |
根据业绩聘任校内八至九级岗位(岗位和工资由学校提供)。享受校科研工作量奖励政策。 |
8年 |
三、
学术带头人 |
在各自学科或专业领域有较突出贡献,可以起到带头作用的专家或学者,有一定的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方向负责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
过渡房 |
送房90平米,或相应住房补贴 |
15-30万 |
学院根据岗位情况安排到相应的院聘或校聘岗位。享受校科研工作量奖励政策。 |
8年 |
四、
学术骨干 |
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与较大的发展潜力,已在本学科领域内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若干篇,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或优秀教学成果。 |
15-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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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万 |
同上。 |
8年 |
五、
优秀博士(后) |
优秀博士毕业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
10-1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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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万 |
同上。 |
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