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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人才引进待遇及相关规定
2014年4月28日    中国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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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人才引进待遇及相关规定

人才引进待遇一览

人才类别
对象
安家费
住房
(补贴)
科研配套经费
津贴
服务期
一、
领域带头人
包括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及相应业绩人员。
过渡房
送房140平米,或相应住房补贴
人文社科类100-200万,其他学科300-500万
每年30万以上(具体面议)。同时享受工资、保险、福利,以及校科研工作量奖励政策。
8年
二、
领域方向
负责人、
学科带头人
主要指人社部“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千人计划”入选者、省特聘教授及相应业绩人员。
过渡房
送房120平米,或相应住房补贴
人文社科类50-100万,其他学科100-300万
根据业绩聘任校内八至九级岗位(岗位和工资由学校提供)。享受校科研工作量奖励政策。
8年
三、
学术带头人
在各自学科或专业领域有较突出贡献,可以起到带头作用的专家或学者,有一定的知名度。具备担任学科方向负责人的能力与水平,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品德与学术道德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过渡房
送房90平米,或相应住房补贴
15-30万
学院根据岗位情况安排到相应的院聘或校聘岗位。享受校科研工作量奖励政策。
8年
四、
学术骨干
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与较大的发展潜力,已在本学科领域内发表有影响的学术论文若干篇,取得一定的学术成就或优秀教学成果。
15-20万
8-15万
同上。
8年
五、
优秀博士(后)
优秀博士毕业生,含博士后出站人员。
10-15万
4-8万
同上。
5年

备注
1.特殊人才、团队待遇面议。
2.享受赠房的第一至三类人才在我校工作满8年服务期后产权归个人所有。住房面积超过赠送面积的部分由本人按政策购买,在取得钥匙前安排过渡房(过渡期不超过2年)。
3.学校根据个人意愿为第一、二类人才安排配偶工作岗位,协助解决子女入学、转学事宜;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先安排办公及实验用房。
4.第四、五类人才由学校安排校外协议房,并享受相应数额的租房补贴,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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