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更好地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大力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人才国际化水平,根据省政府“十一五”期间重点工作部署,现就实施“江苏省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2008年--2012年的5年间,引进10000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50名左右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 二、引进对象
1、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或学习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 3、具有在国(境)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两年(含)以上经历的人员; 4、其他紧缺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主要方式 1、组团赴海外集中招聘。省人事厅牵头组织全省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量较大的用人单位赴北美、欧洲、日本、澳洲等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国家、地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每年开展1-2次。鼓励各市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赴海外招聘活动,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海外招聘活动,有条件的县(市、区)人事部门也可自行组织。海外招聘活动统一名称为“江苏省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专场招聘会”。 2、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江苏行。省人事厅会同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组织1-2次全省性“海外高层次人才江苏行”活动,有针对性地安排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对接交流。同时,根据需要,不定期多批次地组织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来我省各地考察,开展交流对接活动。鼓励各市、县(市、区)人事部门牵头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地区行活动。 3、通过海外联络处引才。省、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区)人事部门有针对性地在部分国家或地区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及时发布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项目征集信息,推荐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落实项目对接。充分发挥省人事厅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8个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的纽带作用,各市、县(市、区)人事部门、用人单位均可通过省人事厅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联系落实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事宜。各级人事部门、用人单位可通过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与海外留学生组织、华人华侨社团、海外媒体等建立密切联系,形成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网络体系。 4、利用信息平台引才。省人事厅联合市、县(市、区)人事部门,每年上半年面向全社会集中征集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编制全省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向海外集中发布。通过“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供求信息网上申报、发布、交流平台,组织人才和项目对接。实现“江苏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与我国驻外使(领)馆、海外华人社团、留学生团体网站互相链接,构建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交流网络平台。省人事厅会同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海外留学生组织、华人华侨社团每年组织1-2次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网上交流大会。鼓励各市、县(市、区)人事部门结合本地实际,适时举办地区性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网上交流活动。 5、依托重大项目和创新创业载体引才。依托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业攻关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等平台,促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建设,加强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的软件建设,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平台。 6、通过社会中介和日常登记引才。鼓励国内外社会人才中介机构通过猎头方式为我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并视情给予社会人才中介机构相应奖励。省人事厅选择10家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重点引进我省紧缺急需的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本人或委托亲友以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政府人事部门海外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个人就业、创业意向等自荐信息,由海外人才服务机构及时登记、发布,有针对性地向用人单位推荐,帮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和用人单位畅通对接交流渠道,并做好跟踪服务。 四、保障措施 1、认真贯彻《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国人部发[2007]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出台实施细则。妥善解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家属安置、子女入学、户口、职称、职业资格等一系列问题,重点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项目申报、收入分配、奖励等方面制定新的举措,加大扶持力度。 2、凡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优先推荐申报“六大人才高峰”项目资助。各地和省有关部门实施的科技(人才)资助项目,要向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倾斜。 3、积极鼓励、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自主创新创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可适当放宽对注册资金的要求,并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创办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4、依法保护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知识产权,鼓励他们将取得的成果申请国内外专利,支持他们通过专利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职务发明成果转让后的收益分成,经与单位协商同意,可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获得奖励。 5、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报酬与本人能力、业绩、贡献挂钩,可由聘用单位与本人协商从优确定。对到企业从事技术开发或以技术入股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可按合同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提成奖励;以本人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参股的,经投资各方约定,可适当提高技术入股分红比例。 6、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优先申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优先推荐申报国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取得的发明专利和科研成果,优先推荐参评国家和省级有关科技奖项。作出特大贡献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加强领导 1、健全组织机构。在省人事厅设立“江苏省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万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明确具体职能处室,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日常登记、推荐、对接等相关服务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将引进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专项考核,确保引进计划的顺利完成。要建立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登记备案制度,及时掌握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情况。 3、完善服务机制。建立江苏省海外回国人才信息库,完善海外回国人才动态管理和服务机制,促进海外回国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建立健全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预测申报、信息发布、重点推荐、日常联系等服务制度,为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提供就业指导、学历学位认证评估、户籍迁移等配套服务。成立江苏省海外回国人才联谊会,架设海外高层次人才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联系沟通的桥梁。 4、营造良好氛围。定期评比表彰有突出贡献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广泛宣传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江苏创新创业所取得的突出成绩。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大力宣传我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和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发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