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为贯彻国家、省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落实《辽宁科技大学人才引进和培养管理办法》,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校工作,特制定以下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引进人才条件及待遇
根据人才引进的具体情况,工作待遇可在下述条件基础上面议,科研经费等可采取“一事一议、按需支持”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
(一)院士后备人选、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及相当层次人选。
工作、生活待遇:
1、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享受特设岗位津贴(急需紧缺学科的特设岗位津贴100万/年,其他学科不低于50万元/年)。
2、提供200M2左右住宅一套。
3、提供10万元安家费。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不低于500万元。
5、根据科研需要,组建学科团队。
(二)省级领军人才、攀登学者及相当层次人选,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工作、生活待遇:
1、除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特设岗位津贴15万元/年。
2、提供120-150 M2住宅一套。
3、提供10万元安家费。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不低于100万元。
5、根据科研需要,组建学科团队。
(三)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以上及相当职务,学术水平较高,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能胜任我校学科带头人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工作、生活待遇:
1、不具有教授职称的聘任教授职称。
2、提供100M2左右住宅一套。
3、提供8万元安家费。
4、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10-20万元。
5、学术成果特别突出,近五年主持的项目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人员,待遇可以面议。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国内外著名大学博士(后)经历,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博士。
工作、生活待遇:
1、提供70-90 M2住宅一套(服务期满按优惠价购买产权)或20万元住房补贴(分8年支付)。
2、提供5万元安家费。
3、根据科研需要,提供科研建设经费10万元(文、经、管、法学科5万元)。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双证)。
工作、生活待遇:
1、提供70-90 M2住宅一套(服务期满按成本价购买产权)或8万元住房补贴(分8年支付)。
2、提供2万元安家费。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
4、从事专业为学校紧缺专业,本科阶段为211/985重点大学或国外著名大学毕业的优秀博士,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可提高到5万元。
二、科研团队引进条件及待遇
1、团队条件
具有创新能力和稳定研究方向的科研团队,学术骨干在3人以上,团队带头人为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的博士生导师。
2、引进待遇
团队成员享受与自身条件相对应的人才引进待遇,同时,学校根据团队的研究方向成立研究所,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实验室、资料室、科研启动资金等建设经费。
辽宁科技大学
20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