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博士招聘网 > 资讯频道 > 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 正文
福建省关于奖励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暂行办法
2013年2月27日    博士招聘网
分享到:
为进一步激励全社会参与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拓宽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渠道,更大规模、更广范围、更多渠道吸引高层次人才来闽创新创业,制定本办法。
  1、奖励对象:向用人单位推介并由用人单位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百人计划”(简称“省引才‘百人计划’”)的机构或个人;自行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用人单位。
  2、奖励标准:成功推介或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奖励5万元;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奖励10万元。
  3、奖励原则:坚持“引进一人(团队)奖励一人(机构)”,坚持“就高从优不重复”。
  4、奖励办理程序:所推介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或国家“千人计划”后,由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证明,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兑现奖励金。
  5、奖励对象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奖励金的,追回奖励金。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奖励金在省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7、各市、县(区)以及省直各部门,应结合自身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参照本办法制定相应奖励办法。
  8、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9月25日
特别提示: 针对本网发布的部分招聘信息来自于网络,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同时请求职者先通过招聘单位网站或电话等方式核实招聘信息后再应聘,以防虚假、诈骗招聘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若有侵权,虚假、诈骗招聘信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我们将立即处理。
[复制链接] [收藏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本文] [返回页顶] [返回首页
本站内容免责声明: 本网站不保证所有个人、单位或来源于网络等其它发布信息(包含文字、图形、链接及其它)的绝对准确性和完整性,所有发布信息仅供访问者参考(若发现虚假或错误信息接到通知或举报,经核实后及时删除或更正)。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服务专区 | 用户反馈 | 合作伙伴 | 联系 我们
Copyright(C) 2005 - 2015 www.51boshi.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博士招聘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10328号-4
客服电话:010-69750702 传 真:010-69750702
未经 博士招聘网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博士招聘、求职信息及作品,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