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人才引进待遇政策
■院士、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特殊高层次人才:
采取单独协商的办法确定待遇。
■省特聘教授:
1.享受浙江省特聘教授岗位津贴,20-25万元/年。
2.在校工作满八年,可获得学校提供的校本部住房一套(房源面积160平米以上,其中学校赠送160平米,超出该面积的房款由本人按优惠价全额承担) ,不再享受货币分房补贴。
3.学校提供学科建设经费文科不少于50万元,其他学科不少于100万元。
4.配备条件较好的特聘教授工作室。
5.免费配备电脑、打印机。
6.每年提供4000公里用车里程。
省特聘教授一般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导师;学术造诣高,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和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一般参照校特聘教授或省特聘教授待遇。
■校特聘教授:
1.在校工作满十年,可获得学校提供的校本部住房一套(房源面积160平米以上,其中学校赠送120-140平米,超出该面积的房款由本人按优惠价全额承担),不再享受货币分房补贴。
2.享受校级特聘教授岗位津贴,8-15万元/年。
3.科研启动费8-15万元。
4.配备条件较好的特聘教授工作室。
5.免费配备电脑、打印机。
校特聘教授要求是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自然科学类校特聘教授人选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校特聘教授人选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要求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项目(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校特聘教授人选近五年还须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权威期刊发表过论文。
■教授(研究员):
1.学校提供140-160平米的房源,按优惠价购买(在校工作满十年后获得产权);紧缺学科(专业)的教授,或业绩突出的教授,学校赠送一定住房面积。不再享受货币分房补贴。
2.科研启动费5-8万元。
3.免费配备电脑、打印机。
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
■博士:
1.学校提供80-120平米的房源,按优惠价购买(在校工作满十年后获得产权);海外一流高校(或研究机构)的优秀博士,或紧缺学科(专业)的博士,或其他特别优秀的博士,学校赠送一定住房面积。不再享受货币分房补贴。
2.科研启动费3-5万元。
3.免费配备电脑、打印机。
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有较大的科研发展潜力。
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2013年人才引进政策
■高层次人才:待遇面议。
■教授(研究员):住房补贴,向学校借款18万(工作满10年转为补贴),以后不再享受货币分房补贴。过渡期由学校提供套房过渡或发给住房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时间限两年。科研启动费及其他待遇参照校本部。
■博士:住房补贴,向学校借款15万(工作满10年转为补贴),以后不再享受货币分房补贴。过渡期由学校提供套房过渡或发给住房补贴,每人每月1000元,时间限两年。科研启动费及其他待遇参照校本部。
■硕士:住房补贴按杭州市货币分房补贴政策执行,未在杭州市区享受过实物分房者,在货币分房政策兑现前,提供每人每月400元的住房补贴,最长期限为两年。
注:
1.省特聘教授服务期为八年,校特聘教授、教授(研究员)、博士服务期为十年。
2.学校协助解决特殊高层次人才、省特聘教授、校特聘教授等高层次人才配偶工作问题。对确需随调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要求具有本科起始学历。如引进人才提出调离的,要求配偶与其同时调出。
3.学校协助引进人才解决子女的幼儿园、中小学入学问题。
4.学校给引进人才提供租住的过渡用房或租房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