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出台《浙江省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提出实施“325”卫生人才工程,计划到2020年培养30名能跟踪国际医疗卫生前沿,引领学科发展的卫生领军人才;培养200名有较高学术造诣,能成为省级学术带头人的卫生创新人才;培养500名有发展潜力,能成为各级后备学术带头人的医坛新秀。
据悉,浙江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在培养周期内,对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给予100万元、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给予40万元、医坛新秀培养对象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培养对象所在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落实配套经费。
据了解,该省还将出台资金管理办法、考核评估办法等,规范资金使用和人才培养考核,确保人才培养工作取得实效。今年上半年将启动第一期卫生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医坛新秀培养对象的遴选培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