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进人才层次及待遇  
(一)、学科带头人  
院士、“千人计划”入选者的引进政策按学校相应实施办法执行。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同等层次杰出人才按以下政策执行: 
1.提供杰出人才配套经费:工科30-200万元,其他学科20-50万元; 
2.提供安家费15万元; 
3.提供购房补贴30-45万元; 4.酌情安排配偶工作。 
 (二)、学术带头人(教授、研究员)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工科15-30万元,其他学科4-15万元; 
2.提供安家费10万元; 
3.提供购房补贴15-25万元。 
 (三)、优秀学术骨干(副教授、副研究员)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10万元; 
2.提供安家费6万元; 3.提供购房补贴6-10万元。 
二、选留博士师资待遇 
工作及生活条件: 
1.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3万元,从高校科研基本业务费中申请,或由学院提供资助; 2.提供安家费2万元,两年内提供租房补贴1000元/月。 
 学科急需、业绩特别突出的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商议。  留学归国人员从优提供启动费和安家费,提供旅费补助,外籍教师可实行年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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