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政策 
一、引进人才的层次 
(一)省部级及以上专家; 
(二)具备博士学位教授; 
(三)教授或具备博士学位副教授; 
(四)具备硕士学位副教授或博士后研究人员; 
(五)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引进人才的基本要求 
(一)年龄:教授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二)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符合学院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研究能力强,研究成果丰富,学术影响力较大,具体要求按《关于实施成都师范学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具体待遇按《关于实施成都师范学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成都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 (6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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