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博士招聘网 > 资讯频 道 > 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 正文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规范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实施细则(试行)
2012年9月25日    博士招聘网
分享到: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规范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程序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程序,提高人才引进质量,优化人才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必须遵循全面调研考察、审核论证、科学评价、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二条  简化高层次人才(学科带头人)引进程序,采取“一人一策、特事特办”的办法。
第三条  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编制计划
用人单位认真分析本单位师资队伍的学历、职称、年龄、学缘和性别结构等现状,查找存在问题,并结合本单位现有编制、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按照学科、专业及队伍建设规划,制定高层次人才年度引进计划,根据学校人事处的统一安排,每年一次将进人计划报学校审批确定。
(二)信息发布
学校审定用人计划后,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三)材料提交

 
应聘者登陆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人事处网站(http://218.5.6.211/rsc/)填写应聘简历,具体要求详见各岗位招聘要求。

(四)单位考核
用人单位对照招聘公告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提请学术委员会进行全面考核,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后,在面试前一周将《应聘人员面试告知单》和应聘者基本材料报送人事处,并通知分管校领导、校纪委监察审计处、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参与。用人单位提请学术委员会,以试讲、答辩等面试方式对拟引进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应聘者学术水平和履职能力、是否引进、引进层次等提出综合评价意见。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后报人事处。
(五)会议审定
不定期召开校人才工作会议,论证拟引进人选是否引进以及引进类别、聘任岗位、工作任务和引进待遇等。由用人单位负责人介绍拟引进人选的情况,并接受现场质询。
(六)外调考察
校人事处根据会议确定的拟引进人才,组织本单位、用人单位领导及校领导等组成外调小组,外调考察拟引进人才的全面情况。
(七)手续办理

.10.
拟引进人才的外调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选,报省人事主管部门审批。引进人才应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到,并签订引进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其目标责任和福利待遇,实行聘约管理。用人单位结合本学科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引进人才的具体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补充和完善岗位目标任务协议或聘用合同文本。

第四条  高层次人才引进后,人事处将告知函送达用人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用人单位和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及时与引进人才联系,抓紧抓好落实工作,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人事处。
第五条 考核管理
对高层次引进人才实行跟踪管理。根据双方签订协议对其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一)中期考核:由用人单位实施中期考核工作。各系提请学术(教授)委员会,听取引进人才阶段工作汇报并评议。对未能较好完成岗位职责的人员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二)期满考核:由校人事处组织期满考核工作。人事处邀请用人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提请学术委员会,根据引进协议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岗位工作职责完成情况。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复制链接] [收藏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本文] [返回页顶]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服务专区 | 用户反馈 | 合作伙伴 | 联系 我们
Copyright(C) 2005 - 2015 www.51boshi.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博士招聘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86279号-2
客服电话:010-69750702 传 真:010-69750702
未经 博士招聘网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