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待遇
(一)“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和短期项目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享受中央政府和陕西省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共20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入选者享受中央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和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 2.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可购买校内集资住房一套,并一次性享受安家费30万元人民币,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专家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办公室和实验室,配备学术梯队和工作助手,根据需要提供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科研经费。
(二)“青年千人计划”项目
享受中央政府给予的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和科研补助100-300万元人民币,学校条件和待遇面议。
(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1.特聘教授享受教育部的岗位奖金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提供的工资每月1.5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享受教育部的岗位奖金每人每月3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提供的工资每月1.5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工作月支付。 2.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特聘教授,可购买校内集资房一套,学校提供安家费20万元人民币,办理家属随迁手续,为配偶安排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科研配套经费,5年内特聘教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讲座教授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4.提供办公室和实验室,配备学术梯队和工作助手。
(四)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
1.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享受陕西省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人民币(免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享受学校提供的工资每月1.2万元人民币; 2.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 “百人计划”特聘教授,可购买校内集资房一套,提供安家费15万元人民币,酌情安置配偶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教授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办公室和实验室,提供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配套经费; 4.聘期5年。
(五)陕西省“三秦学者”特聘教授
1.“三秦学者”特聘教授享受陕西省政府给予的岗位津贴每年10万元人民币,同时享受学校提供的工资每月1.2万元人民币,“三秦学者”所带科研团队享受陕西省给予的岗位津贴每年10万元人民币; 2.人事关系调入我校的 “三秦学者”特聘教授,可购买校内集资房一套,提供安家费15万元人民币,酌情安置配偶工作,安排未成年子女入学;为人事关系不调入我校的特聘教授提供公寓住房; 3.提供办公室和实验室,提供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配套经费; 4.聘期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