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发〔2011〕19号
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建设工作力度,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根据学校实际,引进人才待遇如下:
一、住房及安家费
博士提供100m2左右校内住房1套(或购或租),急需专业优秀硕士提供校内住房1套(或购或租),租住期间,个人按学校规定支付租金,承担水、电、暖等费用,购房享受校内在职职工等同优惠条件。
(一)急需专业博士:安家费10万元人民币,买房一次性发放,租房分4年发放。
(二)一般专业博士:安家费5万元人民币,买房一次性发放,租房分2年发放。
(三)急需专业优秀硕士:安家费3万元人民币,买房一次性发放,租房分2年发放。
二、科研启动金
(一)急需专业博士
工科:5万元人民币;理科:4万元人民币;文科3万元人民币。
(二)一般专业博士
工科:4万元人民币;理科:3万元人民币;文科:2万元人民币。
三、其它
(一)博士:提供工作室1间。
(二)能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待遇可面议,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四、急需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土木工程、生物工程、化学工程、种子科学与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旅游管理(211大学以上)、省重点学科相关专业(博士)等。
五、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