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进高层次拔尖(急需)人才条件及待遇 
 (一)高层次领军人才 
国家千人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或“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待遇: 
1、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 
2、学校提供使用面积130平方米左右免租住房1套(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可按学校政策给予产权)或一次性发给20万元购房补贴; 
3、提供科研启动金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30万元,配备研究工作室、工作助手; 
4、补贴安家费10万元,配备计算机设备,提供工作用车; 
5、学校首期设立的特聘教授岗位业绩津贴10万元/年; 
6、其他事宜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商议。 
(二)学科带头人 
任职于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国外应有3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并且具有一定学术成就的助理教授以上或相当层次人员;国内应是取得过重要研究成果或具有公认学术地位的博士生导师、教授、研究员或相当层次人员。 
待遇: 
1、户籍关系等可依据本人意愿留在原地或随迁,配偶可随调来校工作; 
2、学校提供使用面积90平方米左右免租住房1套(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可按学校政策给予产权)或一次性发给20万元购房补贴 
3、提供科研启动金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5万元,配备研究工作室、工作助手; 
4、补贴安家费10万元,配备计算机设备,提供工作用车; 
5、岗位业绩津贴500元/月; 
6、其他事宜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商议。 
(三)优秀学术骨干 
在国内外重点大学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学术方向为我校重点学科建设所需,具有近期冲击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及以上潜力的杰出人才。 
待遇: 
1、若主持并完成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点课题(含国家博士基金委课题)学校可提供使用面积82平方米左右免租住房1套(在校连续工作满10年后可按学校政策给予产权)或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8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金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5万元,若来校时携带科研经费则按照1:1进行匹配; 
3、补贴安家费3万元,配备计算机设备; 
4、岗位业绩津贴500元/月; 
5、其他事宜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商议。 
(四)引进方式 
1、全职引进:全职引进需要调入人事档案关系,其中:海外高水平大学教授须每年在校工作9个月以上。 
2、合约教授:以合约的方式来校兼职,每年在校工作2个月以上。不选择全职引进方式的高层次人员,可以采取合约教授的方式引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