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
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的综合性大学,造就和集聚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与学术骨干,拟在实施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基础上,筹措五千万元左右的经费,启动"复旦特聘教授计划"。在二至三年中,逐年设立总数为五十个特聘教授岗位,支持五十名左右优秀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含对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的配套支持),去获得重要教学、科研成果,推动本学科上新水平。 二、设岗原则
1、一般在重点学科上设岗;同时考虑个别有基础的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需要;一个二级学科点一般设一个岗位。
2、学科点在教学和科研方面已有一定的基础,如曾获得过一批省部级以上的重要奖项(或其他重要成果和专利),在国内同学科中名列前茅。
3、属于"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或有重要在研科研大项目的支持,或在学校发展规划中属于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的学科,所采取的措施已产生积极的效果。符合以上原则的方可设置岗位。
三、岗位职责与入选条件
1、 岗位职责
---讲授一门本学科本科生重要基础课,或一门研究生学位基础课(或学位专业课和以反映本学科前沿为主要内容的选修课各一门)。
---组织与主持重要科研项目,特别是"211 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规划中的大科研项目和跨学科的重大项目,以确保该项目的实施和目标的实现,取得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成果,领导并策划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努力在本学科领域内培养出一批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后继人才,对本学科学术梯队建设.学术方向的选择、科学研究项目的选定和制订人才培养措施等方面给予全面具体的指导;对学术带头人的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优化学术梯队结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等提供咨询。
---在聘期内,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对本学科领域的拓宽、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先进水平作出突出成绩。
2. 入选条件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不超过50岁)。
---具有相当于正高职岗位教学、科研等工作经验。
---在本学科领域中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学术成果在本学科的中青年学者中非常突出。
---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广泛的联系并有一定的知名度,本人的研究方向属于本学科的前沿。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严谨求实的学风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
四、待遇
1、 入选者可获每年10万元人民币的校内特殊津贴。已获教育部特聘教授岗位者,津贴不重复享受。
2、属于实验科学的入选者,学校提供50至10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资助费,用于配备必要的实验设备。对人文社会学科和理论学科的入选者,给予20到30万元的支持,用于资助设备、资料和其它研究费用。
3、 配备科研助手。理科实验学科每年提供每个岗位的梯队人员和科研助手(主要为教师)总额为5至10万元人民币的津贴。人文社会学科和理论学科给予3到5万元的支持。
4、聘期内学校为校外入选者提供30万购房款,首期支付10万元,其它20万元分五年支付。
五、聘任与考核
本计划实行国内外公开招聘,并实行岗位聘任目标管理。学校与入选者签订聘约,规定聘期及聘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目标和任务。"复旦特聘教授"的聘期为五年(国外的受聘者在我校实际工作的时间每年不少于六个月),满两年接受中期专门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聘期期满,自动解约。 六、申请程序
1、岗位设置:
---按照岗位设置原则,分批推出岗位额度;采取竞争设岗办法,供各院(系)申请。
---院(系)填写"复旦特聘教授岗位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材料。
---会同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审,确定岗位。
---对于个别尚未设岗,但确有条件非常合适的特聘教授人选,也符合设岗条件的学科,可作为特殊情况,岗位与人选同时申报。
2、招聘: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向国内外、校内外公开招聘"复旦特聘教授"。
3、个人应聘所需提供的材料
---应聘申请书,包括聘期内本人工作目标、设想和经费计划。
---三位国内外专家、教授的正式推荐(海外应聘者至少需两名国外专家、教授的正式推荐)。
---能提供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材料(包括:论著目录, 应注明作者排名、杂志名称、出版社名称、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获奖情况,包括名称、研究意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数额),可用复印件。
4、 学校受理
经院系组织专家委员会审定的候选人,报学校人事处。有关教学情况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提出意见,有关科研情况由科技处和社科处提出意见,最后由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议,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七、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复旦大学人事处。
八、本实施办法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复旦大学人事处 一九九九年十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