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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2012年教授、博士和硕士招聘优惠待遇 |
2012年4月25日 博士招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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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聘的教授、博士和硕士研究生除享有国家规定的同类人员工资、休假、保险、退休等福利待遇外,学院给予以下待遇。
(一)教授 1、免费提供一套价值48万元,面积为120平方米已装修好的新建住房(2012年提供过渡住房,2013年提供新建住房),服务满7年,产权归个人所有。 2、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费,分12个月平均发放。 3、给予科研启动费文科6万元、理科8万元。 4、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所在单位配备工作电脑和激光打印机各一台。在申报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时,予以优先推荐。 5、配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学院可安排相应工作;不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学院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同时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二)博士研究生 1、免费提供一套价值48万元,面积为120平方米已装修好的新建住房(2012年提供过渡住房,2013年提供新建住房)。属紧缺专业的,服务满8年;重点专业服务满9年;其他专业服务满10年,产权归个人所有。 2、给予生活补助费。属紧缺专业的3万元,重点专业的2万元,其他专业的1万元。均分12个月平均发放。 3、给予科研启动费文科2万元、理科3万元。 4、对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博士研究生,符合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推荐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已取得副教授职称的,符合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推荐申报教授专业技术职务。 5、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所在单位配备工作电脑和激光打印机各一台。在申报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时,予以优先推荐。 6、配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学院可安排相应工作;不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学院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同时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问题。
(三)硕士研究生 1、给予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生活补助费和科研启动费。属紧缺专业的给予3-6万元生活补助费和5000元科研启动费;其他专业的给予5000元科研启动费。生活补助费分三年平均按月发放。 2、在本专业技术岗位满一年,在有空岗的情况下,符合讲师评审条件的,可申报评审讲师职称;符合副教授任职资格条件的,可推荐申报副教授职称。对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不受职称岗位职数的限制。 3、提供租住的单身公寓。
(四)外聘教授和副教授 聘用外校已退休的教授和副教授,学院给予以下待遇。 1、根据本人意愿,与学院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待遇与本人协商确定。 2、学院免费提供暂住房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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