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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学院2012年引进人才待遇
2012年2月29日    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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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学院2012年引进人才待遇
  1、引进学科带头人待遇
  (1)引进“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待遇:
  ①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50万元。在我校工作满10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工作如不满10年,须按剩余服务期每年5万元向学校返还购房补贴。
  ②一次性资助安家费10万元。
  ③资助科研启动费5万元。
  ④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校内津贴。
  ⑤安排配偶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的相关政策规定,其配偶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可随调至我校安排适当工作;
  有正式工作,但不符合省厅调入条件的,安排人事代理性质的正式工作;
  无正式工作的,照顾安排适当的临时性质的工作。
  夫妻须同进同出。
  (2)引进省级学科带头人待遇:
  ①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35万元。在我校工作满10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工作如不满10年,须按剩余服务期每年3.5万元向学校返还购房补贴。
  ②一次性资助安家费10万元。
  ③资助科研启动费5万元。
  ④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校内津贴。
  ⑤安排配偶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的相关政策规定,其配偶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可随调至我校安排适当工作;
  有正式工作,但不符合省厅调入条件的,安排人事代理性质的正式工作;
  无正式工作的,照顾安排适当的临时性质的工作。
  夫妻须同进同出。
  2、引进教授待遇
  (1)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20万元。在我校工作满10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工作如不满10年,须按剩余服务期每年2万元向学校返还购房补贴。
  (2)一次性资助安家费6万元。
  (3)资助科研启动费5万元。
  (4)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校内津贴。
  (5)安排配偶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的相关政策规定,其配偶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及以上学位,可随调至我校安排适当工作;
  有正式工作,但无硕士学位的,安排人事代理性质的正式工作;
  无正式工作的,照顾安排适当的临时性质的工作。
  夫妻须同进同出。
  3、引进博士待遇
  (1)一次性资助购房补贴:急需专业博士18万元,其它专业博士16万元。在我校工作满10年后,住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工作如不满10年,须按剩余服务期每年1.8万元(急需专业)或1.6万元(其它专业)向学校返还购房补贴。
  (2)一次性资助安家费: 急需专业4万元; 其它专业3万元。
  (3)资助科研启动费:3万元。
  (4)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校内津贴。
  (5)安排配偶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的相关政策规定,其配偶如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及以上学位,可随调至我校安排适当工作;
  有正式工作,但无硕士学位的,或者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的,安排人事代理性质的正式工作;
  无正式工作的,照顾安排适当的临时性质的工作。
  夫妻须同进同出。
  4、引进法语硕士提供安家费2万元。
  5、需要说明的问题
  (1)所有引进人才均需至少完成一个服务期,一个服务期5年。
  (2)购房补贴与安家费中均含税。
  (3)引进学科带头人,业绩特别突出的,其待遇可面议。
  (4)博士急需专业为:会计学、物流管理、国际贸易、市场营销、法语、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通信工程、统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数控技术、机械设计及理论、电力电子与电子传动、环境工程、旅游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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