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学院根据引进不同人才层次提供一次性安家费、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折扣、校内过渡住房(单间公寓)或校外过渡房租金补贴、科研启动费与专业建设专项经费、来院面试往返路费报销等。协商安置配偶工作、协助办理子女由异地转入厦门地区中小学或幼儿园手续。
厦门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一览表
项 目 类 别 |
科研启动费与 学科建设专项经费 |
安家费 |
购房 补贴 |
校外租房租金补贴(不超过两年) |
院士、在国内外有影响的著名专家及重点学科带头人 |
面议 |
提供150m2左右套房供免费居住。 |
面议 |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博士生导师 |
理工科50-80万元文科15-20万元 |
15万元 |
28万元 |
2000元/月 |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 |
理工科30-50万元文科10-15万元 |
12万元 |
23万元 |
1800元/月 |
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
理工科10-30万元文科6-10万元 |
7万元 |
15万元 |
1200元/月 |
博士 |
理工科6-20万元文科4-6万元 |
3万元 |
8万元 |
800元/月 |
备注:①科研启动费含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硬件部分支出不应低于80%。
②校外租房租金补贴需为已婚家庭户方能享受。
③已享受校内免费过渡住房的,不再享受校外租房租金补贴。
④购房补贴为办理购房手续时一次性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