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引进对象  
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优惠待遇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等 
引进待遇由本人提出要求,学校审批。 
(二)教授(年龄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 
1、科研启动费文科6万元,理工科10万元; 
2、安家费8万; 
3、人才津贴20万元,或长期提供住房租住; 
4、博士津贴500元/月; 
5、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三)博士(年龄35岁以下) 
1、科研启动费文科2-4万元,理工科4-10万; 
2、安家费4万; 
3、人才津贴: 
(1)马克思主义理论、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人才津贴10万元,或长期提供住房租住; 
(2)其他需求专业人才津贴16万元,或长期提供住房租住; 
4、聘为校内副教授; 
5、博士津贴500元/月; 
6、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四)硕士(年龄30岁以下) 
1、核能科学与工程、核燃料循环与材料专业毕业生给予2万元的安家费; 
2、提供单间宿舍租住; 
3、提供人才津贴200元/月。 
(五)海外留学回国博士(年龄45岁以下,聘期6年) 
1、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 
2、安家费10万; 
3、人才津贴20万元,或长期提供住房租住; 
4、聘为校内教授; 
5、博士津贴500元/月; 
6、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实验室或研究室; 
7、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8、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引进待遇可进一步优惠。 
(六)已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博士,毕业报到前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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