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理工大学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一、引进对象
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优惠待遇
(一)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等
引进待遇由本人提出要求,学校审批。
(二)教授(年龄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
1、科研启动费文科6万元,理工科10万元;
2、安家费8万;
3、人才津贴20万元,或长期提供住房租住;
4、博士津贴500元/月;
5、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三)博士(年龄35岁以下)
1、科研启动费文科2-4万元,理工科4-10万;
2、安家费4万;
3、人才津贴:
(1)马克思主义理论、汉语言文学、数学、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人才津贴10万元,或长期提供住房租住;
(2)其他需求专业人才津贴16万元,或长期提供住房租住;
4、聘为校内副教授;
5、博士津贴500元/月;
6、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四)硕士(年龄30岁以下)
1、核能科学与工程、核燃料循环与材料专业毕业生给予2万元的安家费;
2、提供单间宿舍租住;
3、提供人才津贴200元/月。
(五)海外留学回国博士(年龄45岁以下,聘期6年)
1、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
2、安家费10万;
3、人才津贴20万元,或长期提供住房租住;
4、聘为校内教授;
5、博士津贴500元/月;
6、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实验室或研究室;
7、视情况解决配偶工作;
8、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引进待遇可进一步优惠。
(六)已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博士,毕业报到前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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