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博士招聘网 > 资讯频 道 > 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 正文
四川外语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7日    博士招聘网
分享到:
四川外语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
川外办〔2007〕45 号
 
为了规范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保证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发挥外聘教师在教学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  外聘教师原则:
1、本办法所指“外聘教师”为:聘请外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来校兼(任)课。
外聘教师原则上不聘请无正式工作单位社会闲散专业技术人员,因特殊原因必须聘请该类人员临时任课的,纳入临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管理范畴,不属本办法管理范围。
2、 学院现有师资力量不能满足开课需要的个别课程可外聘教师。
3、外聘教师必须认真考察,从严把关,确保聘用高素质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二、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讲师以上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有从事高校相关教学工作的经历,有扎实的专业基础。
3、实践教学类课程可聘任具有对口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好的专业技术人员。
4、身体健康,能保证完成所担负的教学任务;有来校完成教学工作的必要时间。
三、外聘教师的职责:
1、严格遵守我校的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按照我校的教学要求编写教案,认真授课,保证教学进度和教学秩序,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3、接受校院教学、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四、外聘教师的聘用程序
1、制定计划
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建设及开课需求,制定外聘计划,外聘教师总数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15%。计划送人事处报学校审批。
2、资格审查
根据学校批准的外聘计划,各教学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初审,并填写《四川外语学院外聘教师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连同拟聘人员的《身份证》、《高校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送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聘用。
五、外聘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管理
(1)外聘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聘用部门负责。
(2)外聘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教学聘用部门与外聘教师签订协议书并到学院人事处备案,每一学期为一个聘期。
2、考核
在聘期内,根据学院有关文件规定,学校派教学督导团对教学质量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六、外聘教师待遇
外聘教师的待遇按照双方签定的协议规定执行。
七、未按本办法规定聘用的外聘教师一经发现,一律清退。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九、本办法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复制链接] [收藏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本文] [返回页顶] [返回首页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服务专区 | 用户反馈 | 合作伙伴 | 联系 我们
Copyright(C) 2005 - 2015 www.51boshi.net All Rights Reserved
博士招聘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86279号-2
客服电话:010-69750702 传 真:010-69750702
未经 博士招聘网 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聘信息及作品,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