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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战略科学家聘任管理办法
2011年12月23日    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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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战略科学家聘任管理办法
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满足学科发展的战略需求,根据《武汉理工大学“15551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1〕14号)的有关精神,学校在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实施战略科学家制度。为加强该项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 、聘用对象
(一)本校在岗的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A类。
(二)入选了中国政府实施的“外专千人计划”或在本学术领域取得国际公认杰出成就的外籍著名科学家。
(三)国内两院院士。
二、基本职责
(一)把握本学科或科研基地的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或科研基地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二)培养青年教师或接收青年教师进修访问,指导或联合指导博士(后)、硕士研究生,使其走向本学科国际学术前沿。与青年教师共同在本学科国际顶尖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以武汉理工大学为署名单位,武汉理工大学教师或学生为第一署名人)或出版高水平的学术专著。指导青年教师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奖励。
(三)建设本学科创新团队,引进、培养具有“青年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四)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组织本学科团队承担国家重大(重点)项目或国际合作项目。
(五)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举办或共同举办本学科有重要影响的国际学术会议。
三、聘任
根据学科发展的战略需求,由校长提名并聘任。
四、工作时间
(一)校内院士全职在岗工作,千人计划A类在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二)“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或外籍著名科学家在校工作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个月。
(三)国内引进的院士在校工作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3个月。
对学校建设和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或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制。
五、有关待遇
(一)薪酬
1.全职在本校工作的院士及千人计划A类,薪酬按学校既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2. “外专千人计划”入选者或外籍著名科学家,薪酬标准为每月5万美元(税前标准,含争取的国家薪酬),根据实际在岗时间按周计算,提供往返国际商务舱。
3.国内院士,与校内在岗院士的薪酬水平相当,薪酬标准为每月5万元人民币(税前标准)。
(二)支持措施
引进的战略科学家的支持措施参照《武汉理工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校人字〔2011〕15号)执行,聘任单位为受聘的战略科学家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
六、管理与评估
(一)战略科学家面向全球公开招聘。
(二)对引进的战略科学家实行合同管理。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其工作目标、岗位职责、聘任待遇、权利和义务等。
(三)战略科学家聘任期限一般为5年。学校根据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进行聘期评估,聘期评估由学校和所在单位共同组织,评估结果作为是否续聘或重新聘任的依据。
七、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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