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校领导直接联系专家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更好地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为具有代表性的拔尖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在学校工作中听取他们的意见,发挥好他们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系的范围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学科领军人物;对学科建设有重要贡献、在学术界有重要影响的专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中青年专家。
二、联系的内容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通报我校重要会议、决议决定精神和我校发展情况;
(二)听取对我校重大决策及实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专家针对我校当前及今后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发挥他们在领导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
(三)了解我校人才政策落实情况,听取对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四)掌握联系专家的工作、学习、生活及家庭情况,帮助他们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
(五)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专家为我校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做出更大贡献。
三、联系的主要方式
采取登门看望、举行座谈会、假日联谊、信函或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联系,至少每半年亲自与联系专家联系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