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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2011年12月13日    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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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京 理 工 大 学 文 件

 

南理工人〔2001〕229 号


南京理工大学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和培养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实施“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后备力量。学校本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学科梯队建设,创造有利条件,促进优秀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实现“211工程”建设规划,决定选拔和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强烈事业心、务实创新、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组织能力的后备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为充分做好这项关系到学校未来发展的重要工作,进一步规范对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将严格依据《南京理工大学第五届学术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精神,根据我校目前的学科梯队现状和发展需要进行统筹安排,向我校重点建设的学科倾斜,从而建设一批结构合理、团结高效、整体实力强的学科梯队。学校将根据情况,不定期对学科梯队进行调查评估,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候选人必须从结构合理、人员配备良好的学科以及基础学科中产生,候选人必须是所在学科或研究方向的后备和骨干力量或基础课教学的优秀教师。
选拔数量严格按学科进行控制,并将根据梯队层次、学科发展现状、个人科研教学情况、外语及计算机水平等条件层层选拔,宁缺勿滥。

二、选拔条件

(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教书育人,勤奋踏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青年骨干教师必须是某一学科研究方向成员或基础课教学的骨干成员。
2.具有3年以上教龄或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教学、科研岗位的青年教师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青年骨干教师近两年教学、科研任务饱满,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成员参加过较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富有创新精神,有发展潜力。
4.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能力,必须通过学校英语水平测试,且计算机水平良好。

(二)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选拔条件

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除应符合上述青年骨干教师条件的1、3条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是所在学科的后备学科带头人或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的学术带头人或后备学术带头人。
2.教学、科研工作成绩显著,学术思想活跃,有较强的观察能力、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积极参与本学科的建设工作,在本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创新能力,熟悉本学科的前沿动态和能在本学科前沿开展研究工作。
3.应具有副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能力,能满足学术交流的需要,并通过学校英语水平测试,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三、选拔程序

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与学校统一评选相结合的形式。
1.各学科依据条件提名推荐后,经学院(系)务扩大会议(扩大到学术委员会)选拔确定出本院(系)推荐人选名单,上报学校;
2.人事处会同校办、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组织部等部门对被推荐人进行综合考察评议,并将结果公示,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最后确定入选名单上报校学术委员会。
3.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推荐人选情况,根据学校发展、学科梯队建设需要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人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批准,确定最后人选。
4.各单位上报学校的材料包括《推荐表》一式2份,并附加近期代表性论文2篇和各种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5.对经过两年滚动调整后仍在骨干教师行列的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经考核复评,确属成绩突出者,可连续推荐。
6.没有被提名推荐的青年教师如认为自己已达到相应层次的条件和标准,可采用个人自荐的方式申报。
自荐者除填写推荐表外,申报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者须提供所在学科两名教授的推荐意见;申报青年骨干教师者须提供所在学科一名教授的推荐意见。
自荐者自荐材料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直接报人事处师资办公室,同各单位推荐上报材料一起参加学校评审。

四、培养措施

1.对选出的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管理由学校及各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各学院(系)要确定有较好思想素质、丰富教学科研经验、较高业务水平和学术水平的教师担任其指导教师,并要逐人制定培养计划和培养措施。培养计划主要包括两个学年度的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等工作目标。培养计划要由入选教师本人、指导教师和所在学科领导共同协商拟订,由学院(系)党政领导审定。培养计划在学校批准后执行。
2.对于选拔出来的人员,学校在申请科研基金,国内外学术交流,业务进修,住房分配等方面优先安排,为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创造条件。今后凡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的国外访问学者、出席国际会议和出国考察等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者以及推荐省“青蓝工程”、“333工程”候选人等,一般只在校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中推荐选拔。对其他层次的人才工程、各种基金的申报等也将优先考虑。
3.对于选拔出的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若具备了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对于入选人员,学校将组织他们参加党校学习,以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并且学校每年组织或选派参加WSK(PETS)英语培训,或英语口语培训班,帮助他们提高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出国要求和满足学术交流的需要。
5.根据学校经济状况,学校对两类人员分别发放一定的津贴。津贴自学校批准当月开始,经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五、管理和考核

(一)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每两年进行一次。

(二)严格考核制度,实行滚动淘汰制。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每学年向人事处师资办公室提交一份工作总结,学校每两年进行一次考核,实施年龄、职称、学术水平和业绩多重滚动式管理,凡不满足相应条件者应流动离开培养队伍。经滚动离开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队伍的教师,其津贴即行中止。自费出国或调离我校者自当月起取消资格和待遇。
我们的目标是培养教学、科研全面发展的优秀教师,鼓励他们积极参加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在不断地将科研成果转化成产品的同时,将科研前沿的最新动向及成果融入到教学工作中,更新授课内容、开设新课程,不定期地为本科生、研究生举办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为培养高素质、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做贡献。

(三)考核指标

1.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

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不出现教学事故和违犯学校纪律的现象。
⑵每年必须满工作量,两年内年均开出至少6学分的课程,教学综合考核优秀,面对本科生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会,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
⑶积极发挥学术骨干的作用,有效地组织本学科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及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及学位点、重点学科的申报工作。
⑷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4篇,其中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
⑸近两年来,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个人学术专著(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②主持(排名第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或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③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三等奖以上奖励;
④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3名);
⑤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让,本人承担的转让费不少于30万元;
⑥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或EI收录;
⑦两年内至少开出一门新课;
⑧独立得到科研经费年均不少于8万元(从事基础课教学的不少于0.5万元);
⑨作为项目负责人取得一项省、部或国家级科研成果。

2.青年骨干教师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安心本职工作,教书育人,不出现教学事故和违犯学校纪律的现象;
(2)每年工作量必须饱满;
(3)两年内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4篇以上或在有统一刊号的刊物上发表6篇以上学术论文;
(4)两年内年均开出6学分以上的课程,教学质量考核优良以上。面对本科生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会。
(5)近两年来,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正式出版过个人学术专著(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②参加一项以上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得到一项校级以上科研奖励;
③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或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奖励或青年教师教学进步奖;
④获国家(职务)发明专利1项(排名前5名);
⑤积极进行科技成果转让,本人承担的转让费不少于20万元;
⑥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至少有2篇被SCI或EI收录;
⑦两年内至少开出一门新课;
⑧独立得到科研经费年均不少于5万元(基础课系不少于3000元)。
鉴于学科和岗位的不同,学校对从事基础课教学的后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着重考核其教学和教学改革方面的业绩,提高对教学工作量的要求,适当降低发表论文、论著等方面的要求。学校将每年年终对每位培养对象的外语水平进行考核,只有成绩为合格者,才能享受相应待遇。

3.考核等级与津贴的发放

在培养期间,回公出国累加一年(含)以上者,不参加考核。不参加考核者和考核为不合格者不享受津贴。对考核为优秀和合格者全额发放津贴,并对考核为优秀者给予表彰。
六、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二○○一月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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