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博士后科研项目经费申报工作启动资助每人每项3—6万元
2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鼓励和支持我省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创新活动,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人才方面的独特作用, 吉林省将对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科研创业基地)中从事科技研发的博士后人员进行项目启动经费资助和择优资助。
资助对象是目前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原科研创业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以省博士后管理部门核准日期为准)、离出站还有半年以上的博士后;资助对象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省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资助的不在资助范围;资助的重点范围是从事应用实践技术研发的博士后人员,其主持研发的课题应属于我省支柱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独特生态资源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以汽车、石化、电力、现代煤化工、装备制造、环保、新能源、食品安全、交通建筑、新型材料、现代物流、金融、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文化旅游等领域为重点。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科研创业基地)设站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原则上按照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5的比例择优推荐申报人员,不足15人的可推荐1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申报人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后,组织相关专家采取面试答辩和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项目进行评估,按照分类评选、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每人每项3—6万元。具体额度根据申报项目的发展前景,由专家评估确定。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购置急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改装实验设施,图书资料、聘用助手,以及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工作所需其它有关经费。
详情可见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博士后中国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