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博士后站将达300个 探索服务县域经济
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出台意见加强博士后工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意见要求,到2015年,全省博士后站设站总数要达到300个,其中科研流动站120个、科研工作站180个;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超过600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达到1800人左右。到2020年,博士后站设站数量、招收人数力争有新突破。
意见提出,重点加强资源环境、新能源、现代农业、海洋开发与应用、新材料、电子信息、现代生物等领域的博士后站建设。新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向重点学科、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和新兴学科的一级学科倾斜。积极支持我省基础产业、优势产业和重点支柱产业领域内的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研开发型事业单位、高新技术开发园区,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承担或参加“863”“973”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可优先推荐申请设站。
“下一步探索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省人社厅负责人介绍,未来探索选择在具有较强科技、经济实力和良好发展前景但暂不具备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经济技术、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采取市场化运作、委托培养的方式,由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代为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对管理规范、条件成熟的企业,优先推荐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鼓励期满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留鲁工作,意见提出,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自愿到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受单位岗位等限制;简化招聘程序,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聘用;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近亲属可随迁户口。确定正式聘用关系后,用人单位一次性拨给一定数额的安家费,由博士后研究人员个人支配使用。
采取多种方式吸引博士后研究人员来鲁创业。省外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出站后来我省工作的,享受我省规定的博士后人员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和待遇。积极支持博士后研究人员领办、创办科技型企业。对于携带高新技术成果领办、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科技、教育、经济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要在申报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博士后研究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企业,扶持博士后研究人员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