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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 (记者 孙佳)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加强博士后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在陕西博士后工作站的统招统分博士后,可获省财政给予的生活补助。到2020年,全省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将扩大到200个,博士后创新基地将发展到150个。
该意见要求,对在我省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基地工作的统招统分博士后科研人员,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生活补助;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的统招统分博士后科研人员,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生活补助;各设站单位引进取得国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人员,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每人每年再给予2万元补助;补助期限均不超过两年。
对于出站后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工作合同,并落户我省的统招统分博士后,由省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但在职进站者不能享受。同时,意见还鼓励博士后人才潜心科研和创新,对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技术进步要求的博士后科研项目,可按特别资助10万元、一等资助4万元、二等资助2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此外,我省还将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积极申请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和博士后创新基地。经批准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分别一次性给予新设站单位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经批准新设立的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一次性给予新设站单位10万元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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