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6年,是国务院批准最早创办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是我国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医药人才的教育基地、高等中医药教育改革的示范基地、中医药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研究基地、防治重大疾病和疑难疾患的医疗基地、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基地、推进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国际交流基地。
学校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和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2017年,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3个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现有中医学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中药学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和中西医结合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2024年第二批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已启动,热忱欢迎优秀青年人才加盟我校!
一、招收条件和待遇
(一)招收条件
1.基本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热爱中医药事业,鼓励愿意从事中医药研究的交叉学科博士报考。原则上年龄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1)科研博士后:近三年具有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的高质量学术成果。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助力合作导师团队产出高水平的学术成果。
(2)临床博士后:优秀应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届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允许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职人员从事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工作。近三年具有本人作为主要负责人的高质量学术成果。具有较好的医学研究和临床实践能力,具备创新型、复合型的中医临床医学拔尖人才的培养潜质。
2.本校培养的博士,一般不能申请进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本校在职职工,不得申请进本校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校本部计划内博士后工资待遇每年18万,学校为博士后缴纳保险和公积金。校本部招收进站的博士后保险项目(养老、工伤、失业和医疗保险)均在北京市社保缴纳。校本部入选“壶天博士后计划”者,另行发放绩效奖励两年可达10万元。学校鼓励有条件的二级单位、合作导师及团队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临床医学院的博士后待遇按所在医院规定执行。自筹经费博士后、在职博士后、联合招收博士后待遇按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执行。深圳医院和厦门医院与京内单位联合招收的博士后,博士后进站后薪酬待遇由京外医院承担并直接发放,由京外医院缴纳工资和社保,博士后的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外医院。
2.生活保障:校本部博士后(不含在职脱产进站人员)可按规定申请校内博士后公寓。
3.科研支持:学校支持博士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校本部入选国家相关博士后人才项目者,在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同时享受我校相应博士后岗位待遇,两部分待遇叠加发放。学校设立青年人才成长特区,畅通了“博士后-优秀青年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成长“全链条”,博士后在站取得标志性成果的,出站后可申请学校青苗学者岗位,进入高层次人才培育特区。
二、招聘计划详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二批博士后招收计划》(附件1)。
三、材料要求和报名时间
1.应聘者登录北京中医药大学招聘网( https://hrzp.bucm.edu.cn:8080/zp.html),须认真阅读招聘网公告中发布的《应聘须知》后再进行注册,在逐项完整地填写完成简历信息后,务必按要求在“简历附件”中上传附件材料,并应聘岗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可应聘1个岗位。接收简历期间只接收招聘网的网上应聘申请,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原则上简历信息填写不全者、附件材料上传不全者不予审核通过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无效的,学校将终止其招聘进程,并将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2.材料要求详见《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申请进站材料目录》(附件2)
3.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在系统投递简历后,请与各博士后招收单位管理人员电话确认。关于招聘程序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视同本人自动放弃,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联系方式
1.博士后招收单位管理人员联系方式:
2.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10-53911049
3.系统技术支持招聘网站使用有关问题请联系系统工程师。
联系人:肖工,联系电话:13811220643邮箱:xiaox@hjsoft.com.cn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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