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天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2006年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2023年中药学科第二次入选“双一流”建设名单。
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03年11月成立。学校自设站以来在博士后引进、管理、培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博士后科研成果突出,培养的博士后在站期间累计发表文章400余篇,其中SCI200余篇;论著33篇;申请专利34项。同时,博士后在站研究成果获奖24项,其中国家及省部级以上17项。此外,学校各流动站鼓励在站博士后申请项目基金,培养的博士后共申获省部级以上项目170余项,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7项,重点资助7项,一等资助5项;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2项。
学校现建有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竭诚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积极报名。
二、薪酬待遇
流动站自主招收博士后实行年薪制薪酬管理,不少于16万/年(税前),其中两年在站期间:大学资助薪酬10万/年、合作导师资助薪酬不少于6万/年。
在站期间可租赁校内博士后公寓,享受与学校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险、公积金、年度体检及其他福利待遇。
三、申报条件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4年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简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我市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2017]26号)和《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津中医发[2018]171号)文件精神制定,详细内容如下:
1、已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双证),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2、申请者能够保证在站期间全职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4、获得我校博士学位的博士后申请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我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自主联系博士后合作导师,在得到博士后合作导师同意后,向二级设站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进站理由与研究目的)及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主要研究成果等),填写《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申请表(流动站)》或《天津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工作站联合)》;
(2)往届生提供博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生提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原件扫描件(需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章);
(3)博士学位论文和两篇学术研究代表论著。
2.各二级设站单位自主召开博士后学术委员会,对博士后申请人选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进行严格审核,采用考核、答辩等形式进行考察,确定推荐人选。
(1)《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中国博士后官网下载打印)
(2)《博士后申请表》(网上申报后可直接打印);
(3)博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博士应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盖章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入站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博士使用);
(4)两位导师的推荐信(其中一封为博士生导师推荐信);
(5)身份证复印件;
(6)市级以上三甲医院开具的体检报告。
4.学校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办理进站报批相关手续。
五、报名及入站时间
全年接收报名。
集中办理入站手续时间:2024年4月、6月、9月、12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2-59596112
联系人:李旷代
通讯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天津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邮编:3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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