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2019年度博士后公开招聘简章,根据全省“双招双引”工作部署安排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山东省2019年度计划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2500名左右优秀青年博士进入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据了解,此次招聘单位有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济南大学、山东建筑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山东科技大学、青岛大学、青岛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大学(山东省眼科研究所)、青岛科技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理工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鲁东大学等16所高校。
招收条件为: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基础薄弱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进站年龄以设站单位实际要求为准;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从事博士后研究;上述各项为申请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同时需满足设站单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记者从《山东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岗位招聘需求信息表》中了解到,招生人数最多的为山东大学,400人;其次是中国海洋大学招聘200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招聘100人,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招聘80人。待遇方面,山东大学开出了特别资助类博士后不低于30万/年;重点资助类博士后不低于20万/年;项目资助类博士后不低于12万/年。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明确年薪18-45万/年。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给出师资博士后年收入一般不低于20万元等优厚条件。其他学校也开出了不同的优厚薪资条件。
附:山东省2019年度博士后公开招聘简章
一、山东省博士后工作简介
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指导下,山东省博士后工作以推进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队伍建设为目标,以强化博士后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提高设站单位管理水平为重点,不断创新完善博士后管理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博士后站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博士后事业实现健康持续发展。截至2018年底,山东省共拥有博士后站459个,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7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22个,具备独立招收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0个;设立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80个;已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9513人,目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4090人。
二、博士后招收条件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申请进入工作站、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或人才紧缺基础薄弱的自然科学领域流动站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进站年龄以设站单位实际要求为准;
2.获得博士学位,且获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
3.定向委培、在职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进站人员需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招收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从事博士后研究;
4.上述各项为申请博士后进站基本条件,同时需满足设站单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收类型
博士后招收类型主要有流动站自主招收、工作站独立招收、工作站联合招收、基地联合招收等4种基本招收类型。
四、招收人数
2019年度山东省拟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2500余人。其中,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拟招收1300余人(见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基地)拟招收1200余人(见附件2)。
五、政策待遇
1.工资待遇。参照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9号)执行,或由设站单位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协商确定,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执行。
2.社会保险。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其福利待遇、成果转化奖励等按照合同或协议执行。设站单位按有关规定为博士后研究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进站前未进行过职称评定的博士后人员,设站单位予以认定中级职称。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从事科研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以及出站后留在山东省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参加职称评审和岗位竞聘,其在站期间科研成果可作为首次参加职称评审及在站或出站后岗位竞聘的依据。
4.合同管理。设站单位应按单位性质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产权成果归属、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设站单位还应与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所属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
5.进站档案及户口管理。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纳入设站单位人事管理范围,无在职单位的人员进站后应将人事档案转至设站单位,可在设站单位所在地落集体户常住户口。
6.外籍人员来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山东省为来鲁工作的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便利,按照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确定的在站时间办理签证、工作许可和居留手续。
7.其他。申请人符合山东省 “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等申报条件的,可通过设站单位申请相应经费资助。
六、申请程序
山东省博士后设站单位将坚持“公开招收,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有意申请者,请参照附件要求,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设站单位联系人,明确应聘资格条件、申请材料、薪酬待遇等具体内容,具体内容以设站单位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