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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试水:博士直聘副教授 |
2015年2月9日 中国博士招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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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作为高教资源大省,湖北在高校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上,正在开启一次破冰之旅。1月22日,本部位于武汉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下简称“中南财大”)对外宣布,该校首批博士毕业生直聘副教授计划已于近期尘埃落定,首批六名博士毕业生将直接“试聘副教授岗位”。“目前,国内高校直聘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员,基本采取的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做法。”1月30日下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办公室一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通过建立一套固定的制度,批量引进优秀博士生直聘副教授,这样的尝试在国内高校尚属首次。 事实上,中南财大在副教授评审改革中的“试水”,仅是湖北高校尝试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一个剪影。经济观察报获得的最新消息显示,今年1月,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会议上,还首次推行了职称分类评审制度——学术成就和论文发表,不再是晋升高级职称的首要标准。 据悉,目前国内高校在职称评审中,一般还是参照上世纪80年代沿用至今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随着中国高等教育经历30年的发展,固有的职称评审体系的弊端已日趋凸显。在此背景下,拥有诸多高教资源的湖北省“先行先试”,无疑具有探索意义。 博士直聘副教授 按照目前国内高校的惯例,博士毕业生到高校担任副教授职务通常要担任数年讲师,再通过公开竞聘申报审批。但2014年才到中南财大报到的胡东海等六名博士生,却出现在了该校近日公布的“试聘副教授岗位名单”。 据经济观察报记者了解,中南财大于2014年7月颁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引进优秀博士(博士后)试聘副教授岗位管理办法》,对当年引进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优秀博士,不占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试聘副教授岗位3年,期满考核合格,正式确认其副教授任职资格。 这是国内高校首次用制度化的形式,为优秀的博士毕业生直接聘用副教授开辟一条“绿色通道”。而前述胡东海等六名博士,正是该项制度改革的首批“受益者”。 “这相当于是学校在原有的副教授编制上增加了名额,专门吸纳优秀的博士人才。”前述中南财大办公室人士介绍,在三年的试聘期间,将享受副教授的同等待遇,试聘结束通过考核后,将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届时,副教授的任期从试聘期开始算起。” 据了解,尽管该项“直聘”制度改革取消了此前要求必须具备讲师经历的条件限制,但对于博士生的选拔门槛并不低。 中南财大人才与师资办主任林际福介绍,除了必须是当年引进的优秀博士或博士后、具有良好教育背景、年龄不超过35周岁等基础条件外,还必须有过硬的科研实力,需要在本学科公认的权威期刊发表多篇论文,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海归人才则要求是在世界排名前100的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具有良好的学术发展潜质。 除了上述硬性条件外,还有着严格的制度性程序——需经过学院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推荐,再由学校组织校内同行专家评议通过,报校务会批准。“门槛很高,学术程序规范,真正为拔尖青年人才提供冒尖的机会”林际福在解释学校出台这一政策的初衷时说。据经济观察报了解,首批博士直聘副教授基本都是各自研究领域年轻的佼佼者。例如,中南财大法学院引进的胡东海博士,除了具有国内外双博士学位外,还在法学权威期刊发表多篇文章;公共管理学院引进的于长永博士则不仅在权威期刊上发表多篇文章,还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这是职称评审的一次制度创新,为青年教师的快速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通道。”首批博士直聘副教授之一,中南财大会计学院新进博士李四海认为,该项制度改革对于年青教授既是一种动力,也是一种压力。 据悉,按照前述“管理办法”,三年的试聘期内,除了完成教学量外,还需要在规定的权威期刊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至少主持一项国家级科研项目,才能通过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将会予以低聘或解聘。 职称评审改革“破冰” 对于目前国内高校普遍实行的职称评审体系,中南财大的制度性改革试验无疑具有“破冰”意义。据经济观察报了解,从1994年开始,根据《国家教委、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职称评审权全面下放到高校。但目前国内高校普遍适用的职称评审制度,还是参照1986年由当时的国家教委和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 根据该《条例》的要求,副教授任职条件之一即是:“承担五年以上讲师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 “两年以上讲师职务工作的要求,相当于是一道硬门槛。”前述中南财大办公室人士直言,很多优秀的年轻博士毕业生,因此不得不延缓职称晋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延缓其学术生涯的进程。 中南财大校长杨灿明也多次强调:“青年学者现在是学校的骨干,将来是学校的主人,学校的未来取决于今天的青年学者。学校要千方百计为青年英才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在此背景下,中南财大尝试由博士直接试聘副教授,可谓是对传统的职称评审制度一次大胆的突破和变革。 事实上,中南财大的“试水”仅是湖北高校在职称评审改革尝试中的一个缩影。据经济观察报了解,今年1月份,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会议上,还首次在省内高校推行了职称分类评审制度。 据悉,参照前述“试行条例”,在目前的高校职称评审中,侧重点还是学术研究成果。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往往演变成对教师在权威刊物上发表论文数量的考核。在此“指挥棒”下,“重视论文发表,轻视基础教学;重视基础研究,轻视科研产业化”等问题在目前的高校内较为普遍,并广为诟病。 在此背景下,改革既有的高校职称评价体系成为业界的普遍呼声。与之相关的另一个背景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从2013年开始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的审批工作由教育部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实施。这让高校职称评审改革,在省级行政区域内“试水”成为可能。 基于上述因素,高校总数位居全国第二的湖北省,开始尝试对省内高校职称评审制度的改革。经济观察报了解到,根据湖北推行的“职称分类评审”模式。湖北省内高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将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等四种类型,开展分类评价,构建多元化复合型评价体系。 今年1月,湖北省首次在省内高校推行分类评审,据湖北省教育厅教师处处长童静菊介绍,高校职称新评审标准不唯论文、更重实绩,对科研论文数量要求降低,对教学为主型教师,重点考察其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实绩;对社会服务与推广型教师,突出考察其科研项目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 据经济观察报了解,来自武汉轻工大学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的教师陈新成为此项制度改革的首批获益者之一。据悉,陈新与企业合作开发项目,通过将加工废弃物转化为高营养价值的饲料原料,在应用中新增产值1000多万元。因此,陈新凭在社会服务与推广中做出重要成绩,而成功晋升为教授。 在前述湖北省高校职称评审会上,湖北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表示,创新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机制,构建完善多元复合型评价体系,是为广大教师树立特色鲜明的职业导向,更有目标地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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