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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2025年招聘骨干科研岗人员(英才博士后)公告(第一批次)
2025年5月9日    中国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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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以下简称“高等研究院”)是在国家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时代背景下,由电子科技大学与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2月携手共建。高等研究院着眼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和深圳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目标,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和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导向,以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等为突破口,将努力建成电子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新源头、创新人才的新基地、成果孵化的新引擎。高等研究院以优质的事业平台、优厚的福利待遇、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诚挚邀请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及待遇
01骨干科研岗位
研究系列岗位(研究员、副研究员)
工程技术系列岗位(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无师德师风问题,无党纪、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罚的记录;
2.身体健康,具备履职的身体条件;
3.研究系列具有博士学位,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岗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应具备丰富的工程经验。申请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岗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符合具体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二)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
2.平台支持:可申请电子科技大学硕、博导资格;可申请深圳市人才岗位,提供岗位津贴;
3.生活补贴及人才津贴:毕业于世界大学前300强知名院校博士,可申请龙华区一次性生活补贴(毕业2年内)、龙华区人才津贴(40岁以下);
4.留(来)深补助及安家补贴:若为博士后出站来院工作的,可申请深圳市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龙华区安家补贴;符合申请条件的海外博士后来院工作的,可申请深圳市相应来深生活补贴;
5.其他待遇:协助申请“鹏城优才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享受深圳市落户、安居、社保、医疗、出行、出入境、小汽车增量指标等待遇。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
02英才博士后岗位
英才博士后-骨干科研一体化岗位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且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2.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可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符合相应科研成果条件。
(二)相关待遇
1.薪酬及职业发展: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及丰厚的留院资助,聘期“2+3”年。前2年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完成约定任务目标,出站聘至我院副研究员岗位,可申请深圳市人才岗位,提供岗位津贴;
2.生活补助:在站博士后可享受深圳市相应生活补助;对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的在站博士后可享受深圳市相应生活补助;
3.人才津贴:毕业于世界大学前300强知名院校博士,可申请龙华区人才津贴;
4.科研支持:申请龙华区重点科研项目及研究成果转化相应奖励;
5.生活保障:提供院内过渡性住房,协助申请免租入住70平以下的区人才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协助解决子女入学,个人及配偶、子女深圳落户、随迁;
6.留(来)深补助及安家补贴:博士后出站留院工作者,可申请深圳市出站留(来)深生活补助、龙华区安家补贴。
二、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应聘者于2025年5月29日前将个人简历和证明材料压缩后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意向应聘的二级科研机构邮箱(详见附件)。应聘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简历;
(2)个人身份证;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4)国内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最高学位的《认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
(6)主要学术成就(包括但不限于代表性论文3篇)、重要奖项证明。
2.各二级科研机构对应聘人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面试考察,在已设骨干科研岗位数内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填写《骨干科研人员(英才博士后)录用审批表》(详见附件)并提供三封同行推荐信;
3.业务归口部门对拟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的不予推荐;
4.外部专家通讯评审、心理测试;
5.高研院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
6.高研院根据院级考评、体检结果,背景调查,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7.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三、相关说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高等研究院可在招聘各环节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以上行为的,高等研究院有权与其解除用工关系、予以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联系方式
各二级科研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高等研究院人力资源中心 联系方式:深圳市龙华区银星科技园二期三号楼705,孙老师,0755-21031091,hr_sias@uestc.edu.cn
电子科技大学(深圳)高等研究院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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