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自2016年设立博雅博士后项目,旨在吸引汇聚全球优秀年轻人才来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成就学术卓越的梦想。该项目为年轻的研究人员从事理学、信息与工程、社会科学、人文、经济与管理、跨学科领域的博士后研究提供了机会。
一、资助名额、薪酬福利待遇、在站岗位晋升与出站职业发展
(一)资助名额与期限
2025年,资助名额不超过380个,资助期限为两年。
(二)薪酬标准
学校为博雅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基本年薪20万元(税前),各类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以及博士后公寓或租房补贴6万元/年。根据申请人情况,博士后合作导师或院系可给予每年3万元、6万元或9万元等不同档次的额外配套资助。
(三)在站岗位晋升
具有两年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含校外博士后)且取得优秀科研工作业绩者,可按学校评审程序申请专职研究人员系列特聘副研究员岗位或特聘研究员岗位,薪酬福利待遇有较大幅度提升。
(四)在站培养与出站职业发展
北京大学具有理、工、医、人文、社科、经管、跨学科等实力雄厚的学科综合优势,为博雅博士后开展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多学科交叉融合等领域研究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科研学术环境和氛围,各学科领域引领科研学术创新前沿的优秀学者同时为博雅博士后研究工作提供了国内外一流的学术指导和支持。
基于博士后在校期间受到的良好科研学术训练,北京大学博士后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日益得到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认可,越来越多的博士后出站即获得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聘任。根据历年博士后出站就业情况统计,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后职业发展机会包括但不限于:剑桥大学、英国国家科技创新署、斯伦贝谢•道尔研究中心、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纽约大学阿布扎比分校、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国索邦大学、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以及日本、印度、新加坡、西班牙、韩国、泰国等国高校科研机构tenure track系列职位,或国内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香港科技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教学科研岗位,国内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国内外知名企业等的职位;部分博士后校友已获聘剑桥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知名高校终身教职。
(五)其他福利待遇
北京大学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申请由北京大学评定副研究员资格。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学校的相关政策规定,博雅博士后和专职研究人员(博士后渠道入职)可办理子女入托入学、升学和出站落户北京等省市。
二、申请条件与评选参考
(一)年龄不超过35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的博士毕业生(以每个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二)年龄不超过35岁的在校博士生(限2026年7月1日前获得博士学位);其中,将于2025年内毕业的应届博士生可申请第一批次,将于2026年7月1日前毕业的应届博士生可申请第二批次;
(三)年龄不超过35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三年的新进进站博士后(限合同聘期起始日至相应批次申请受理起始日不超过6个月)或即将出站博士后(限合同聘期截止日至相应批次申请受理起始日不超过6个月)。已在站博士后须通过聘用合同签订的学院(系、所、中心)申评程序申请博雅博士后项目。
评选参考主要涵盖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学术能力、个人研究计划水平、研究项目与拟申请进站(或已在站)院系、合作导师科研方面的契合度、推荐人推荐力度、北京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对拟进站或已在站申请人的确认函等。
三、项目申请
本项目申请与评选每年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资助名额一般不超过230个,第二批次资助名额一般不超过150个。
(一)时间安排
第一批申请与评选:
•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各学院(系、所、中心)初评、公示、推荐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3月20日
•资助名单公示:拟定2025年4月中旬
第二批申请与评选:
•申请受理时间:2025年9月1日至10月20日
•各学院(系、所、中心)初评、公示和推荐提交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0日
•资助名单公示:拟定2025年11月底
(二)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用中文或英文完成,包括下列内容:
•北京大学博雅博士后项目申请书(见附件);
•北京大学博士后合作导师的确认函一封(明确招收意见,并就申请人科研学术经历、科研成果、科研能力与自身所从事研究之间的关系、申请人综合素质、拟进站从事研究计划内容、合作导师为申请人提供的科研条件、每年额外配套的经费等方面做出说明和确认,并签字)。
•两封推荐信(必含博士期间导师推荐信一封,并对申请人恪守学术道德情况作出评价),推荐人直接将签字推荐信发送至相对应学院(系、所、中心)负责博士后工作老师的邮箱(见以下表格);
(三)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第一批次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2月28日
•第二批次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10月20日
(四)申请材料提交办法
请申请人将《北京大学博雅博士后申请书》和合作导师确认函存储为一个PDF格式的文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发送至相应学院(系、所、中心)的博士后工作人员的邮箱(见以下表格),不合格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
四、学校博士后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62756364;62751229;62769316
邮箱:grsbbshglbgs@pku.edu.cn
北京大学各学院(系、所、中心)博士后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 |
(按院系拼音排序) |
学院(系、所、中心) |
姓名 |
办公电话 |
邮箱 |
北京国际数学研究中心 |
刘老师 |
62744134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吕老师 |
62756697 |
lvj@pku.edu.cn |
城市与环境学院 |
许老师 |
62751926 |
xwj@urban.pku.edu.cn |
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 |
赵老师 |
62767025 |
zhaoxin9210@pku.edu.cn |
电子学院 |
刘老师 |
62765792 |
danniliu@pku.edu.cn |
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
詹老师 |
62756341 |
dwhy@pku.edu.cn |
法学院 |
黄老师 |
62753816 |
lawhuangchen@pku.edu.cn |
工学院 |
李老师 |
62753550 |
lixiaorong95@pku.edu.cn |
光华管理学院 |
周老师 |
62747185 |
bsh@gsm.pku.edu.cn |
国际关系学院 |
王老师 |
62759984 |
|
国家发展研究院 |
孙老师 |
62756620 |
|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
牛老师 |
62751700 |
niulin@pku.edu.cn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王老师 |
62765134 |
cesepostdoc@126.com |
集成电路学院 |
刘老师 |
62750373 |
liupeilu@pku.edu.cn |
计算机学院 |
史老师 |
62750251 |
shichao@pku.edu.cn |
教育学院 |
葛老师 |
62751409 |
clge@gse.pku.edu.cn |
经济学院 |
魏老师 |
62768500 |
weiqiaoqiao@pku.edu.cn |
考古文博学院 |
赵老师 |
62750754 |
gkgbgs@pku.edu.cn |
科维理天文与天体物理研究所 |
刘老师 |
62756630 |
liulily@pku.edu.cn |
历史学系 |
秦老师 |
62757447 |
hisrenshi@pku.edu.cn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何老师 |
62751793 |
huahe@pku.edu.cn |
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 |
冯老师 |
62767397 |
fenghuimin@pku.edu.cn |
人口研究所 |
胡老师 |
62751974 |
hch@pku.edu.cn |
社会学系 |
周老师 |
62751676 |
yt_zhou@pku.edu.cn |
生命科学学院 |
刘老师 |
62755532 |
liushuo1130@pku.edu.cn |
数学科学学院 |
周老师 |
62751800 |
|
外国语学院 |
祝老师 |
62751572 |
gwyrsh@pku.edu.cn |
王选计算机研究所 |
何老师 |
82529512 |
hechuan@pku.edu.cn |
未来技术学院 |
张老师 |
62744068 |
ruonanzhang@pku.edu.cn |
物理学院 |
焦老师 |
62766282 |
|
现代农学院 |
黄老师 |
62747682 |
huangpx@pku.edu.cn |
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 |
赵老师 |
62761081 |
zhaoxin@pku.edu.cn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魏老师 |
62759312 |
weibo522@126.com |
信息管理系 |
吴老师 |
62751680 |
shiyuwu@pku.edu.cn |
艺术学院 |
李老师 |
62753176 |
litt@pku.edu.cn |
哲学系(宗教学系) |
刘老师 |
62755331 |
fengl.liu@pku.edu.cn |
政府管理学院 |
阿老师 |
62769308 |
pkusgtalent@pku.edu.cn |
智能学院 |
吴老师 |
62757549 |
wuguijing@pku.edu.cn |
中国语言文学系 |
蒋老师 |
62750955 |
gzhwxbsh@PKU.edu.cn |
特别说明:
1.申请人若同时获得国家各类博士后项目资助(不包括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次)和博雅博士后项目资助,按国家的博士后项目资助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获资助者来校报到或获得资助之日起即享有“北京大学博雅博士后”称号和学校提供的各类保险、公积金和补贴等。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申获学校博雅博士后项目资助者原则上需积极申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2.若申报材料涉密,请与各学院(系、所、中心)负责涉密工作的老师联系,按负责涉密工作老师的要求申报。
3.申请人每批次只能通过一个学院(系、所、中心)提交博雅博士后申请材料,已在站博士后须通过聘用合同签订的学院(系、所、中心)申评程序申请,同时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学院(系、所、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无效。
4.学校为博雅博士后缴纳的各类保险等费用随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政策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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