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政策待遇
1.所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均享受相应安家费、科研资助费等待遇,纳入事业编制,并按学校规定享受子女入读附属学校政策,
2.新引进的教学科研岗博士(后)且实际受聘为中级及以下岗位,聘期前三年享受专业技术六级岗绩效工资待遇。
3.优秀海归一类及拔尖以上人才等可视情况安置配偶工作。
4.业绩特别突出者,在上述待遇基础上,还可一人一议。
(二)南昌市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南昌市人才政策:对首次来昌缴纳社保的全日制博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10万元。
(三)江西省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江西省人才支持政策:
1.符合引培生条件者,给予每人12万元专项奖励补助;可申报省级10万元“引培生科研项目”。
2.推荐申报江西省人才项目,入选可享受相应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补贴。
本公告所依据的文件政策发生变更时,以变更后的有效文件政策为准;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西师范大学江西经济发展研究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