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是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高校、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学校设有27个教学单位、5个校级研究机构,建有省级科研平台17个,现有招生本科专业7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型11个,化学、工程学、植物和动物科学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化学学科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培育学科。现有全职院士2人,国家杰青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2人、国家级青年人才1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泰山学者系列等省部级人才29人。
现面向海内外延揽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竭诚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13人,其中高级岗位107人,中级岗位30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临沂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临沂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进层次及类别
(一)第一层次人才
在本学科领域研究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取得卓越成就,符合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所列“杰出人才”或具备相当水平的杰出人才。
(二)第二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深厚,在国内外具有很强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原创性研究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做出具有开创性意义的重要工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领军人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三)第三层次人才
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标志性创新成果,或在所属学科前沿领域具有创新性构想,能够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先进水平的拔尖人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四)第四层次人才
学术成绩较为突出,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学术声誉,在科学研究方面已取得较突出学术成果的骨干人才;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五)第五层次人才
国内外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六)第六层次人才
国内外公认高水平大学毕业的科研成果突出的博士(后);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七)青年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根据综合评价分为A、B、C、D类,共4类。
A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具有获得国家级项目的能力;或优势特色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
B类: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高水平代表性成果,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能力;或重点学科急需的相当水平人才。
C类:符合学校和合作企业、医院岗位要求,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D类: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临沂大学教师工作部网站(http://rsc.ly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此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3.报名材料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经单位盖章的成绩单)扫描件,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证明材料;
(4)有博士后经历者需提供从事博士后研究的证明材料;
(5)近五年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发表论文或著作原文和检索证明;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获奖情况证明材料;获得专利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交的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在面试时提供,学校对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4.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博士研究生招聘的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面谈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分为100分,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
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心理健康测试范围人选。体检由学校按规定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心理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
(五)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引进待遇
(一)各类引进人才除享受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待遇外,学校在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提供以下待遇。(人民币,单位:万元)
注:以上待遇均为税前金额;服务期10年,首聘期5年。以上人才须全职到岗且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具体任务、待遇兑现以人事手续完成后签订合同为准。
(二)第六层次人才享受副教授待遇。第五层次、第六层次人才符合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直通车”晋升条件的,试用期结束后,在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时,可直接认定为教授或副教授。
(三)第一至第四层次设立流动岗位并按合同确立工作任务,待遇原则上按照第一至第四层次人才绩效、科研启动经费50%兑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徐老师 各学院联系人
联系电话:0539-7258205 各学院电话(来电时请说明是在博士招聘网看到的信息)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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