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历史悠久底蕴深厚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黑龙江省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基地、培训基地、学前教育与育幼服务研究基地。学校始建于1952年,至今已有70余年办学历史,办学水平长期得到社会广泛认可,是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学前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单位、黑龙江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中国学前教育研究会教师发展高中专分委会副理事长单位。
区域优势特色发展
学校位于素有“冰城”、“东方莫斯科”、“东方小巴黎”美称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校园坐落于哈尔滨市主城区香坊区香东街9号,占地面积2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布局合理、精致典雅。学校拥有一支以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师德先进个人、市级领军人才梯队为代表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各类教学设施完备,实训场地、仪器设备数量充足。建有幼儿园教育活动模拟实训室、早期教育实训室、空中乘务专业飞机模拟客舱等76个高规格校内实训场地与数智化育人平台。学校牵头组建了哈尔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集团,成立哈尔滨学前教育产业学院并入选黑龙江省首批职业教育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培育建设项目,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了高水平的基础保障。
近年来,学校坚持师范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不断强化“幼”字办学特色优势,聚焦0-6岁儿童教育事业与服务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目前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等8个师范类专业及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音乐制作、书画艺术、空中乘务、传播与策划等8个非师范类专业,学校专业结构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持续提升,组建的“学前教育专业群”、“儿童艺术教育专业群”已入选黑龙江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
师职融合专业灵动
学校秉承“人本、法治、求是”办学理念,以“为学为师、至真至美”为校训,聚焦综合素养夯基、专业能力培优,持续加强学生个性化发展支撑体系建设。通过坚持儿童本位引领、突出实践技能发展、深化艺术特质涵育、强化师德育人育心,着力引领学生在实现专业化特长化发展的基础上成长为“文质同修、内外兼美”的更好自己。近5年,全校各专业学生参加高水平竞赛荣获省级以上奖项1004人次,专升本升学人数占毕业生总数35%,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居于省内同类院校前列,就业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达到95%以上。在国内幼教战线各类工作岗位和央视春晚、中国·哈尔滨之夏音乐会等大型活动舞台上,都活跃着哈幼专学子的身影。
学校注重发挥人才与智力资源集聚优势,持续引领地区幼教行业创新发展,积极回馈社会民生。学校与哈尔滨新区政府合作开办了两所“领办式”普惠性幼儿园直接服务民生,承办黑龙江省骨干幼儿园园长“国培”项目,推进实施“乡村幼教振兴行动计划”助力龙江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学校教师参与制定多项国家级、省级重要行业政策、文件、标准,受邀担任教育部、黑龙江省行业培训项目授课专家,学校社会服务领域持续拓展,社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有力支撑了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省市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社会成果显著
七十余年的办学历程见证了“为学为师”的不懈奋斗,七十余年的薪火相传彰显了“至真至美”的师道情怀。自1952年两个幼师班发端,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已累计为社会培养了数万名高素质幼教领域的教育者、管理者与研究者,办学质量得到了社会高度认可。学校先后荣获“哈尔滨市三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哈尔滨市劳动模范集体”、“黑龙江省师范类学校一类学校”、“黑龙江省省级文明单位标兵”、“黑龙江省文明校园标兵”、“全国办学先进单位”等荣誉。
当前,新时代的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在以高质量推进省级“双高”院校建设为契机,扎实推进学校发展“三步走”战略,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与社会服务能力,奋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层次,不遗余力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哈幼专智慧与哈幼专力量。
二、需求岗位
2024年度学校继续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招聘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与我校专业设置相关的学科领域博士。
三、具体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身心健康。
2.具有较强的团结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研究方向为学校重点学科专业或新兴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符合学校发展需要,能胜任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
3.具有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且取得博士学位前具有完整的硕士研究生经历(硕士毕业证、学位证齐全)。本科阶段的专业学习原则上需与硕士、博士阶段的学术研究方向一致。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海外博士。原则上所就读高校(在就读期间)应上榜过“四大排名”(即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THE世界大学排名、美国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上海软科世界大学排名)。
四、引进待遇
1.事业编制;
2.安家费:30万元;
3.科研启动基金和平台建设经费:人文社会科学学科不低于10万元;
4.住房补贴:连续五年每月2000元住房补贴;
5.生活补贴:连续三年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
6.专业技术职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可优先申报;
7.配偶安置:配偶如有意愿来学校工作,须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平等竞争,学校择优聘用(事业编制)。未取得事业编制者,根据所学专业特点及岗位需求,酌情安排工作岗位,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五、省市相关人才政策
1.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
2.哈尔滨市人才新政30条
六、咨询联系方式
(一)校内用人单位
序号 |
用人单位 |
专业设置 |
联系方式 |
1 |
学前教育学院 |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特殊教育 |
王老师13351289917 |
2 |
现代服务学院 |
小学英语教育、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
刘老师13339307791
郭老师13212812857 |
3 |
艺术学院 |
音乐教育、音乐制作、舞蹈教育、书画艺术、美术教育 |
王老师(音乐)13936623111
邢老师(美术)13704805950
王老师(舞蹈)18546006610 |
4 |
体育学院 |
体育教育、运动训练 |
丁老师13895814582 |
5 |
基础教学部 |
刘老师18644055616 |
6 |
思想政治教学部 |
魏老师18686847291 |
(二)学校人事部门
联系电话:0451-87900520 王老师 18546002677
学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