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方案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为中国人民的教育事业和解放事业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学校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级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和教研教改基地、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及我校事业发展规划,我校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由校人事处会同各部门、各附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3月30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其他岗位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至2014年3月30日。
2.报名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详细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相关证书和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查)以邮件附件形式在该岗位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递到招聘邮箱
dysfrsc@vip.126.com,
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学位+应聘部门及岗位。如:北京大学+基础数学+张三+博士+教育科学系专任教师。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在我校网站公示。考试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供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博士或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
试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2)应聘管理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材料分析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等。
其中文物管理处(青年毛泽东纪念馆)讲解员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
(3)应聘实验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
专业技能测试: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操作技能水平以及对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本科及硕士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博士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入编手续,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待遇。
邮 编:410205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228227
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 编:410205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博士待遇
附件1: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
部门 |
岗位 |
学科 |
研究方向 |
拟任教课程 |
人数 |
学历、学位、职称要求 |
|
教育科学系 |
教师 |
学前教育学 |
学前教育原理 |
学前教育学等 |
1 |
博士,副教授以上,本科所学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 |
|
教师 |
地理学 |
自然地理、人文地理、地理教育 |
地理课兼实验员 |
1 |
硕士及以上 |
|
教师 |
科学教育 |
小学科学教育 |
小学科学实验与制作 |
1 |
硕士及以上,实验动手能力强 |
|
教师 |
基础数学 |
基础数学 |
数学 |
1 |
博士 |
|
教师 |
基础数学 |
基础数学 |
数学 |
1 |
博士 |
|
教师 |
中国汉语言文学 |
|
阅读与写作 |
1 |
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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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语言学、文学、新闻传播学 |
应用语言学、中国文学或播音主持 |
教师口语 |
1 |
硕士及以上,擅长演讲、讲故事、朗诵,有较高的语言艺术修养 |
|
教师 |
教育学 |
初等教育学 |
小学班级管理 |
1 |
博士,副教授以上,熟悉小学教育教学 |
|
教师 |
教育学 |
教师教育,小学教育 |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 |
1 |
博士 |
|
教师 |
教育学 |
教育史 |
中外教育史等 |
1 |
博士 |
|
教师 |
教育学原理 |
小学教育教学基本理论 |
小学教育学 |
2 |
博士 |
|
数学系 |
学科带头人 |
基础数学 |
代数、组合数学与图论 |
近世代数 |
1 |
博士且是教授职称 |
|
教师 |
课程与教学论 |
数学教育 |
课程与教学论、初等数论 |
1 |
博士 |
|
教师 |
计算数学 |
计算数学 |
数值分析、算法分析与设计 |
1 |
博士 |
|
教师 |
基础数学 |
基础数学 |
复变函数,实变函数 |
1 |
博士 |
|
外语系 |
教师 |
英语语言文学 |
语言学 |
英语语言学 |
1 |
博士或教授 |
|
教师 |
英语语言文学 |
文学 |
英美文学 |
1 |
博士或教授 |
|
教师 |
英语语言文学 |
翻译 |
翻译 |
1 |
博士或教授 |
|
经济管理系 |
教师 |
国贸实务 |
国际贸易学 |
国际贸易与实务等 |
1 |
硕士及以上(要求本科、硕士所学专业均为国贸) |
|
教师 |
会计学 |
审计学 |
审计学 |
1 |
博士,副教授以上 |
|
音乐系 |
教师 |
舞蹈学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1 |
硕士及以上(同等条件著名舞蹈专业院校的优先。) |
|
教师 |
音乐学 |
电脑音乐制作、作曲 |
电脑音乐制作 |
1 |
硕士及以上(国内外著名音乐院校毕业) |
|
美术系 |
教师 |
设计艺术学 |
设计素描、色彩 |
设计素描、色彩 |
2 |
硕士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
|
教师 |
设计艺术学 |
景观设计 |
景观设计 |
1 |
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有讲师及以上职称 |
|
体育系 |
教师 |
体育教育训练学或体育人文社会学 |
体育人文或体育教育 |
体育人文或体育教育的相关课程 |
1 |
博士(本科所学专业为体育) |
|
教师 |
体育教育训练学或体育人文社会学 |
民族传统体育 |
舞龙舞狮 |
1 |
硕士及以上(须有全国舞龙舞狮比赛第一名奖励) |
|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
教师 |
思想政治教育 |
思想政治教育原理与方法研究 |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
1 |
博士 |
|
教师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1 |
博士 |
|
教师 |
政治经济学 |
发展经济学 |
政治经济学原理 |
1 |
博士 |
|
公共外语教学部 |
教师 |
英语语言文学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大学英语 |
1 |
博士(35岁以下) |
|
第一附属小学 |
教师 |
小学美术学科 |
美术教育 |
美术 |
1 |
1.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小教一级以上职称,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原则上一致。
2.应聘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教学比赛或教师素养比赛一等奖获得者;(2)区级以上(含区级)“优秀教师”或“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获得者;
(3)参与过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其教科研论文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正规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奖者。
3.同等条件,小学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学历和年龄适当放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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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小学语文学科 |
语文教育 |
语文 |
1 |
|
教师 |
小学数学学科 |
数学教育 |
数学 |
1 |
|
第二附属小学 |
教师 |
小学数学 |
数学教育 |
数学 |
1 |
1.应届毕业生具有学科对口专业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及教师资格证书。
2. 在职教师28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学科或所学专业与岗位学科一致。
3.在职应聘教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学科教学比赛一等奖;
(2)获得过市级以上(含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或“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3)参与过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科研规划课题;
(4)教育教学论文获省级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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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
小学科学 |
科学教育 |
科学 |
1 |
|
教师 |
小学美术 |
美术教育 |
美术 |
1 |
|
教师 |
小学音乐 |
音乐教育 |
音乐 |
1 |
|
教师 |
小学体育 |
体育教育 |
体育 |
1 |
|
合计 |
40人 |
说明:
1. 教授、博士应聘条件:
教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副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副教授、硕士应聘条件:
副教授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学位,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硕士应为“211工程”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985工程”大学毕业生优先),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