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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副院长
(一) |
1 |
1、负责学院教学工作,组织培养计划修订和教学任务的落实。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模式,推进教学与课程体系改革。
2、负责学院教学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改革与完善。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做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工作;组织开展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及项目申报。
3、负责组织学生基础与专业教学实验建设。协调与落实学习课外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协调与落实学生国际交流工作。
4、负责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招生、培养、分配等常规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宽广的国际化办学视野,对环境学科人才培养有较深入的研究和先进的教学理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交往能力。
4、爱岗敬业,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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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副院长
(二) |
1 |
1、负责学院科研规划、管理和考核制度建设。
2、负责学院纵向项目的组织申报,拓展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渠道,建立广泛的科研合作关系。
3、负责科研设备的采购与管理。负责中心实验室的建设和专业实验室的管理。
4、负责学院各类成果、专利与奖励申报。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熟悉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的科研情况,对科研规划、项目申报、基地策划等科研管理工作有理念、有思路,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对外交往能力。
4、爱岗敬业,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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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副院长
(三) |
1 |
1、负责学院合作与交流工作,积极开展与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及企业的合作,建立合作关系,并筹措各类资源。
2、负责学院学科建设规划,组织、推进各项建设方案的实施,负责985工程和211工程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3、负责学院科研基地的申报与建设。
4、负责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组织与安排,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
1、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2、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责任意识、全局观念,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具有较强的对外交往和组织、拓展能力;有丰富的对外合作经验和阅历。
4、爱岗敬业,主要精力应投入管理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