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师资招聘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原“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各类在校生23000余人,教职工近1400人。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建有12个博士点、27个硕士点、23个本科专业及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校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
现因教学科研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华东政法大学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师资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或技能;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本专业最高学位;
6.在国内外本学科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C类及以上期刊上;
二、招聘岗位、职数以及具体条件见附件一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下载《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登记表》,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毕业不超过两年的博士纳入师资博士后进行管理,报名时填写《华东政法大学应聘人员审批表(师资博士后)》, 填写完整后发至hzypszyx@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博士招聘网+姓名、毕业院校、应聘学院及方向,并附详细个人简历。报名截至2014年12月31日。
2.考核
由学校人事处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相关学院或学科专家组成博士后导师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试讲等,对其科研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遴选。
3.政审及体检
人事处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签订工作协议前,须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4.公示及录用
人事处根据拟录用人员的考核、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的拟录用人员,在学校公网及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部门备案后,办理后续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宜
应届或毕业不超过两年的博士毕业生纳入师资博士后管理。一经录用,进站后,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师资博士后管理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夏老师
联系电话: 021-67790279
华东政法大学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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