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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2012年专职辅导员招聘
2012年7月8日    博士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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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东莞的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省市共建,以市为主,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学校于1990年筹办,1992年4月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6年5月获批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08年5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并获良好成绩,2009年2月获批成为广东省立项建设的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现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6名,本批次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共6个,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参照东莞市聘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我校规定的薪酬待遇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中国教育在线、中国高校教师招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基本条件
    (1)招聘岗位要求(见附件1)。
    (2)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专业对口、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4)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无违法犯罪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 报名程序
    (1)登陆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网址:http://GKZP.dgut.edu.cn)注册并报名。
    (2)按要求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将需提交的全部应聘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上传到公开招聘系统。
    未按要求在公开招聘系统报名的,视为无效。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3、报名时间
    自公布日期起至2012年7月15日止。报名截止时间以在公开招聘系统上提交信息的时间为准。
    4、联系方式
    人事处通讯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523808;联系人:邝老师、危老师;联系电话:0769-22861078;电子邮箱:dgutrsc@163.com(邮件主题必须以: "博士招聘网+姓名+应聘职位" 的格式发送)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我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予以公布。请报名者届时登陆网站,查看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按时到学校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面试。可根据岗位的特殊需要,设计实际操作测试或者测评等环节。考试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另行通知。
    1、笔试。考生凭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遇同分者均参加面试。不到1:5比例的岗位,全部参加面试。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主要测试考生拟任岗位的相关素质和能力,同时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3、考试成绩合成办法: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为合格。
    对考试合格的应聘者,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各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体检。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及考察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员,在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进行公示。
    如因体检或其它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人事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的最高学历、学位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能按时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聘用。
    (二)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
    (三)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5:1,笔试结束后可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四)应聘者应符合报名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应聘者年龄的计算以本人身份证上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六)在海外取得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毕业院校均不作 “211工程”院校要求,职称不受岗位要求限制。
    (七)科研机构毕业,毕业院校不作 “211工程”院校要求。
    (八)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栏查询。
    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ut.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9—22861078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 东莞理工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
          2. 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清单

                                                                          东莞理工学院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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