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隶属于江西省司法厅。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管理人员)5名。
二、招聘岗位、条件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 |
备注 |
200005001 |
速录教师 |
2名 |
公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亚伟速录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速录师资格证。 |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忠诚党的教育事
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残疾;
3、研究生(硕士学位)和本、专科学习期间所学专业一致;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
200005002 |
监狱学教师 |
1名 |
公办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监狱学专业。 |
200005003 |
侦查学教师 |
1名 |
公办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侦查学专业。 |
100005001 |
会计 |
1名 |
公办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会计学专业,具有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同时具有两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 |
三、报名办法
2、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资格初审):涂老师,联系电话:0791-83873015、83875401,手机:13576993829。
(3)通信地址: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昌市昌北长青路76号,邮编:330013。
四、考试、资格复查、面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2011年11月13日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举行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查:按照招聘条件由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资格复审:公共科目考试入闱人员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2)资格复审地点: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治处。
乘车路线:汽车站乘22路到青山路口转乘210路、223路(火车站乘232路)到瀛上路口站下,往前走2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791-83873015,83875401,联系人:涂老师。
(3)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按《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办法》进行。
3、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调入)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