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师范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普通师范本科院校,地处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所在地、世界文化名人郭沫若的故乡——四川省乐山市中区,东与乐山大佛隔江相望,西与峨眉山遥遥相接。
学校占地995亩,二期规划建设用地600余亩。现有教职工近1200人,专任教师850人,正高职称81人,副高职称214人,博士、硕士50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5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四川省学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9人。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4630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5000多人。
学校现有文学与新闻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等12个教学学院。
学校通讯地址为:乐山市中区滨河路778号,邮编:614000(其他详细情况请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lsnu.edu.cn)。
二、招聘计划: 附 件: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201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 附件2、乐山师范学院2012年博士、教授人才引进计划及聘后待遇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1年7月31日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并完全符合《乐山师范学院2011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2011年7月31日之后为全日制在校就读人员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请查阅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人才需求信息。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乐山师范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考生本人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有效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名称,应与本人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专业”两栏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其书面材料。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并提供其书面材料。
(6)符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回避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3-2276143(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