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拟聘人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招聘优秀高级人才。
系列 |
专业或方向 |
博士 |
硕士 |
教师 |
建筑技术/建筑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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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 |
建筑历史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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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设计 |
1人 |
1人 |
工业设计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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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理论/艺术设计理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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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艺术设计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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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设计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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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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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 |
1人 |
1人 |
一、5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1.提供房源并发给住房补贴20万元。
2.工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10万元,文理学科和管理学科提供科研起动金8万元;
3.配偶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且符合上级调动政策的,可调入学校,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的,实行人事代理,参照正式职工兑现相关待遇,若考取统招硕士,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按正式职工接收;属急需专业的,配偶条件可适当放宽。
4.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二、博士毕业生待遇(含博士后)
1.提供房源并发给住房补贴16万元。
2.内聘为副教授,已具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内聘为教授。
3.工科类提供科研启动金8~10万元,文理学科和管理学科提供科研启动金6~8万元(博士后享受对应类别的最高标准)。
4.配偶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且符合上级调动政策的,可调入学校,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的,可实行人事代理,参照正式职工兑现相关待遇,若考取统招硕士,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后,按正式职工接收;急需专业博士,配偶条件可适当放宽。
5.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
若博士毕业生有意从事教学科研工作,有关条件亦可面议。
详细情况可登陆我校网址(http://www.hpu.edu.cn)查询。
应聘者请提供个人详细简历、学历(位)和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电 话:0391-3986602 0391-3986601
河南理工大学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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