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教育学院招聘教师启事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科研力量,推动学院学科建设工作,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兰州大学教育学院现面向国内外招聘教师。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需具备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良好素质;
2、具有较强的实践及教学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校内体检合格)。
二、招聘类别
1、学科专业:
(1)能够从事高等教育基本理论、高等教育管理、比较高等教育、中外高等教育史、大学生发展研究与教学的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史等专业的教授、副教授、博士。 (2)能够从事大学课程与教学论、课程与教学基本理论、教育软件开发、教育信息化研究与教学的教育技术学、课程与教学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的教授、副教授、博士。 (3)能够从事心理学各学科研究与教学的心理学专业的教授、副教授、博士。 (4)能够从事统计分析并熟练运用主要统计软件的相关专业教授、副教授、博士。
2、应聘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应届博士毕业生;
(2)第一学历一般为“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博士、硕士阶段毕业于国内“985”(或“211工程”)学校;
(3)在CSSCI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具有较大科研潜力。
3、相关待遇:
按照《兰州大学萃英人才建设计划(修订)》,享受相应待遇。
4、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2)应聘者需提供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和著作原件;
(3)其它相关证书等重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有关说明
招聘工作将于2012年7月1日结束,请应聘人员提交《兰州大学拟选留毕业研究生申请表》《兰州大学拟引进人员情况登记表》(见兰州大学人事处网站)。应聘者需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科研及教学能力考察。具体事宜请与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窦老师
地 址:兰州大学教育学院办公室(兰州市东岗西路199号医学校区明道楼406-3室)
邮 编:730000
电 话:18993168356(说明来源于博士招聘网)
传 真:0931-8912761(说明来源于博士招聘网)
兰州大学教育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