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选聘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校辅导员岗位现状,经研究决定,现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人数:7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2.有志于从事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熟悉大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方法,具备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相关学科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有全局观念,服从安排,团结同志,关心学生,乐于奉献,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校内外优秀毕业生。
5.具有大学(或研究生)期间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6.学习成绩优秀,外语要求通过国家四级考试。
7.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8.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公示、录用或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校内应聘者请于2011年11月18日前将《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书面及电子版)报组织部。
2.校外应聘者请于2011年11月18日前将《大连工业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和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至组织部。
(二)资格审查
辅导员选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及相关证书等。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两部分组成:
1、由学校组织面试、笔试。
2、经学校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将参加由辽宁省人社厅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考核。
(四)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经校党委审核后,学校将拟聘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录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需比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经校党委批准,办理聘用手续。本次聘用采取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有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并提供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被录用的,将解除合同。
2.为方便社会和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处0411-86323653)。
3.未按期毕业和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者,不予聘用。
五、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1月18日止
2.面试、笔试时间:2011年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0411)86323779
3.联系人: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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