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一支更高水平的师资队伍,促进学科发展,提高办学层次,现公开招聘哲学各二级学科及社会学、人口学和人类学等学科教师。
一、应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学科带头人 1、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能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专业基础课和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2、主持过国家级社科项目或省级重点社科项目;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在CSSCI以上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学精神。 3、具备教授任职条件的可聘任为教授。
(二)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 1、学术带头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学术骨干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可适当放宽),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胜任核心课程教学,能够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2、主持过省级以上社科项目;出版过学术专著或在CSSCI以上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具有在本学科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3、学术带头人可聘任为副教授,学术骨干符合学校相关副教授条件者可聘任为副教授。
(三)应届博士研究生 1、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应具有“985工程”院校或“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及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院校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专业知识扎实,具备在高等学校承担教学工作的能力; 2、在CSSCI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具有较强科研潜力,主持或参加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者优先考虑; 3、聘任为讲师。
二、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除发放国家规定的工资外,享受相应职务的校内岗位业绩津贴及以下相关待遇: (一)教授 提供住房补贴25万元,安家费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暨学科建设配套费2万元。 (二)副教授 学校提供住房补贴12万元,安家费3万元;提供科研启动暨学科建设配套费1~3万元。
三、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一)本人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二)应聘者需提供近五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和著作复印件; (三)获奖、荣誉、毕业和学位证书等重要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在面试时提供。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兰州大学医学校区哲学社会学院办公室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913710 传真:0931-8913710 E-mail:zhexx@lzu.edu.cn 哲学社会学院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