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高专学校。学院地处广州市花都区,环境清新优美,建有现代化教学楼和崭新的学生宿舍,教学设备先进,生活设施齐全,教学管理规范。学院设有公共管理系、经济贸易系、经济管理系、法律系、电子信息系、外语系、中文系等7个系,目前在校学生6000多人。学院网址
http://www.gdxzzy.cn。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教师(包括辅导员)共47名,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与法律,团队合作意识强,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即: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资格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0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1966年10月30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1年10月30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系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66年10月30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专业基础扎实,具有各具体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条件要求。
7、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具体岗位详见《广东行政职业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包括辅导员)岗位表》(附表1)。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正式事业编制,人员经费由广东省财政核拨。
(二)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的薪酬待遇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16日接受报名。
2.报名材料
(1)提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
(2)提交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可采用网上报名、邮寄报名和现场报名等方式。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人员必须通过招聘联系电话确认后,报名方为有效。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
用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请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发送至邮箱
gdzyrsc2011@163.com,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职位+职位+职位代码”,如“张三应聘法律系教师J10”。
用邮寄的,报考人员将本人填写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等有关材料邮寄给广东行政职业学院人事处,邮件的寄出邮戳时间不得超过报名截止时间。
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将本人的报名材料直接送达广东行政职业学院人事处。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行政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28号
邮政编码:510800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0-36863090 吴老师
电子邮箱:
gdzyrsc2011@163.com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由广东行政职业学院人事部门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复审,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在广东行政职业学院门户网站(
http://www.gdxzzy.cn/)予以公布。
2.复审
接到初审合格通知的报考人员须在考试之前,在学院指定的时间内到学院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领取笔试准考证。复审时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并提供一篇本人专业代表作复印件;
(5)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蓝黑钢笔填写)。
(7)如有工作经历要求,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8)应届毕业生必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请妥善保管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考试内容。考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2)考试。时间为两个小时,形式为闭卷。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后封闭考场,未提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考试。考试在学院进行。考试期间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如发现舞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成绩。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学院校园网站公告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为入围分数线,低于60分者为笔试不合格。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考试。
2.面试(试讲)
面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在笔试合格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量和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员名单,试讲时间、地点确定后,逐一通知试讲人选。如果成绩合格的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进行试讲。
试讲内容为本专业理论实践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选题目,每人试讲20分钟,试讲完毕接受评委关于试讲内容的提问10分钟。
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审小组当即评分统分,并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考生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范围。
各职位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我院门户网站公布面试者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人选名单。
(四)体检和组织考察
1.体检。已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由学院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程序及标准均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2.组织考察。我院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办法均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者经我院党委会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广东组织工作网(
http://www.gdzz.cn/)、广东行政职业学院校园网站(
http://www.gdxzzy.cn/)公示7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考试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2012年毕业(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所签聘用协议将自动失效。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11年10月30日为止。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期限试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广东行政职业学院网站(
http://www.gdxzzy.cn)查询。
(五)本方案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
咨询电话:020-86867101
监督电话:020-36863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