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科建设,建设一支学术水平高、人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加快学院发展,现特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人才来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一、拟招聘的学科专业
1.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计算物理或相关专业
2.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或相关专业
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或相关专业
二、岗位、基本条件与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应聘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应具有博士学位;
2.胜任核心课程教学,能够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教学任务;
3.学术造诣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的重要成就,或主持过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4.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具有领导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相关待遇
除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提供住房补贴25~35万元,安家费5~1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暨学科建设配套费6~100万元。聘任为教授。
(二)学术骨干
●应聘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科研院所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工作经历;
2.能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3.有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曾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有高水平的研究论文发表。
●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学校提供住房补贴12万元,安家费3万元;科研启动暨学科建设配套费2~6万元。聘任为副教授。
(三)应届博士研究生
●应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国内外著名大学或科研院所获得博士学位,且本科、研究生阶段均在“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学习,并获得相应院校的学历、学位;
2.专业知识扎实,能适应教师岗位工作,具备承担高校教学工作的能力;
3.发表过SCI、EI等高水平学术论文,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
4.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体检合格)。
●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学校以校内基金项目形式给予科研启动经费支持;聘任为讲师;根据校人字〔2011〕19号文件-《关于对“萃英人才建设计划”中获得博士学位青年教师资助办法的修改补充规定》,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校住房补贴及安家费资助。
(四)实验技术人员
●应聘条件
1.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原则上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均在“211工程”高校全日制学习,并获得相应院校的学历、学位;
2.具有教学、科研辅助或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能力;
4.外语水平良好;
5.身体健康(正式聘用前需体检合格)。
●相关待遇
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享受校内岗位业绩津贴;可参照教学科研人员申请科研启动费支持。
三、应聘材料
1、本人详细简历(含详细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
2、近五年发表的学术成果清单;
3、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4、身份证扫描件及其它相关证书等重要材料的扫描件。
四、应聘时间
实验技术人员应聘工作截至2012年3月份,其余应聘工作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振博电话:0931-8912753传真:0931-8913554
E-mail:szb@lzu.edu.cn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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