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及《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实际,制定201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一、学校简介
齐齐哈尔大学是黑龙江省西部地区唯一的一所省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具有近60年的办学历史。她坐落在嫩江之滨闻名遐尔的丹顶鹤故乡--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劳动湖畔,占地面积12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2万平方米,享有“环湖大学”的美誉,是省委、省政府授予的“花园式学校”。2007年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2008年荣获全省“十佳和谐校园”称号,2009年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是黑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近年来,齐齐哈尔大学实现了跨越式发展。现设有22个学院、1个教研部、1个馆、3个中心和1个独立的研究所;英语、生物科学、艺术设计、化学工程与工艺等4个专业为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工商管理、应用化学、汉语言等10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14个一级学科、80个二级学科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其中应用化学、遗传学和分析化学3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是工程硕士授权单位;学校已通过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全校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在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83人、副教授630人、讲师480人,博士100余人,硕士700余人。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200余人。在校研究生、本科生23500余人,外国留学生200余人,另有成人教育学生5000余人,已形成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函授和夜大教育在内的多层次办学体系。
学校重视学术交流,相继与国家重点高校及美、英、日、韩、俄、加拿大等国家高校开展了校际往来、学术交流和合作办学,并取得了积极成果。
齐齐哈尔大学秉承“养正毓德、精存自生”的校训,正在面向未来,抓住机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成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而奋斗。
二、人才引进的基本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人才引进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引进的硕士毕业生,要求有一年以上国外学习或生活经历,从事英语、德语、法语(艺术类专业除外)双语教学工作。
(三)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原则在40周岁以下,须为统招本科起点,除特殊限定条件外,本、硕、博所学专业须一致或相关相近。
(四)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教学科研等岗位一线工作。
四、人才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2、查询审查结果
2011年10月10日到10月16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五、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齐齐哈尔大学网站公布。
(一)应聘者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到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齐大中区办公楼313)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二)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校生提供在校生证明、获奖证书等)。
(三)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考试、考核时间:
现场确认后,通知具体考试、考核时间。
七、考试、考核办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学校将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的标准,考核程序如下:
(一)应聘硕士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100分,通过笔试、面试、试讲三个环节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个人综合能力等进行全面测试,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40%。对应聘人员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专业技能(专业问答或学术报告)和面试考核。
(二)应聘博士岗位:考核成绩100分,通过面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测试。
八、体检
考核合格后,由人事处按规定时间组织体检。
九、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7天。
十、相关待遇
聘用博士研究生每月学历补贴1000元,安家费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2万元、文科1万元,服务期8年;硕士研究生服务期5年,工作满两年可攻读博士研究生。
十一、聘用
(一)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
(二)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十二、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451-53642952(省纪检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452)2738337
地址:齐齐哈尔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
十三、本方案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大学2011年下半年招聘计划 |
序号 |
单 位 |
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
学位 |
岗位 |
人数 |
相关要求 |
1 |
化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
化学 |
博士 |
教学、科研 |
5 |
40周岁以下、须为统招本科起点,本、硕、博所学专业须相关或相近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无机非金属材料、材料化学 |
3 |
3 |
计算机与控制工程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2 |
4 |
教育与传媒学院 |
心理学 |
2 |
教育学 |
2 |
5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经济学 |
2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
3 |
6 |
理学院 |
城市规划 |
2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4 |
8 |
轻工与纺织学院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3 |
9 |
生命科学与农林学院 |
生物学 |
2 |
园艺学 |
2 |
10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3 |
11 |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2 |
12 |
外国语学院 |
日语语言文学 |
2 |
英语语言文学 |
2 |
俄语语言文学 |
2 |
13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械工程 |
3 |
14 |
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 |
中国语言文学 |
2 |
15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学 |
2 |
16 |
美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
美术学、设计艺术学 |
4 |
17 |
体育学院 |
体育 |
2 |
18 |
哲学与法学学院 |
社会学 |
2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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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所设专业 |
硕士以上 |
10 |
一年以上国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从事英语、德语、法语双语(艺术类除外)教学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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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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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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