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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1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实际,制定2011年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 招聘对象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二)业务条件 招聘对象的学历和资历要求按照招聘计划公布的接收条件执行。其中,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的业绩成果原则上要求达到副教授聘任的基本要求。 (三)健康条件 招聘对象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收: 1、结业或肄业者; 2、在校受过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3、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不符合申请教师资格条件者; 4、其它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我校于2011年9月14日-25日组织招聘。报名期间,以下岗位无人报名或只有一人报名,但经初步审查,报名人员专业不对口。经研究,对着这些岗位进行再次招聘,并与原来报名人员合并实施相关招聘程序。 岗位专业要求人数学历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教师建筑学类相关专业1硕士及以上 通信技术专业教师通信类专业1硕士及以上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教师汽车类专业1硕士及以上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教师机电一体化类专业1硕士及以上 营销与策划专业教师市场营销类专业1硕士及以上 酒店管理专业教师旅游(酒店)管理类专业1硕士及以上 电教设备维修人员电子信息技术类专业1硕士及以上
三、选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监督下,采取笔试(或试讲)和面试、考核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试讲、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者,填写《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一),连同个人简历,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至ahzyrsc@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学校/专业/学历/学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不要重复发送信息。 (二)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聘者的基本条件,然后交相应系部,由系部组织专家对应聘者进行初步考察。符合系部专业需求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或试讲)和面试。 笔试(或试讲)前,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具备实践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三)笔试(或试讲) 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发展潜能。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试讲采用说课方式进行,现场抽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案书写,然后进行说课,专家现场打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或试讲)成绩,按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低于这一比例的岗位,按当日参加全部笔试(或试讲)人员的平均得分设定参加面试的最低分。 试讲和面试,每个专业由七名专家组成考核组,专家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校内专家不超过专家组的半数。 (五)拟定聘用人选 按笔试(或试讲)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对入围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并经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教育厅、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批。 (六)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10月8日 (二)试讲和面试时间地点请注意我院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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