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采取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11年10月8日8:00至10月29日24:00期间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在网上公布)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因个人原因未满足“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而在资格复审阶段(缴费后)未审查通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2.资格审查。我校根据公告公布的“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时对应聘者进行审查。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请应聘人员于工作日的48小时内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查询本人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4.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5.查询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在完整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保存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做好保密工作。
三、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时,应聘人员应根据我校的相关要求,携带的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和5张1寸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复审。
四、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在应聘人员成功缴费后,由我校另行通知,届时进行资格复审并凭报名序号及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实际能力测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3:1,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见各我校招聘岗位列表。
是否进行实际能力测试由我校根据招聘岗位实际确定。实际能力测试不超过考试总成绩的30%。实际能力测试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是否面试由学校决定。决定面试的,面试人选比例为2:1,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专业知识笔试和实际能力测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公布及拟聘人员公示。招聘有关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将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和公示,同时在我校明显位置张贴。
七、体检、考察。体检标准暂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试考务工作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由我校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sub/99.html)、西北人才网(http://www.xbrc.gov.cn/kefu/2011shy/zhphtm)、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8960660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960190931-8960661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电话:0931-8826098
陇东学院人事处监督电话:0934-8658630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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